近日,在德阳市区庐山北路,一辆疾驰的小轿车,在道路上逆行直接撞上道路中间的隔离栏,上演了惊险的一幕“翻滚飞车”。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目击群众赶紧拨打报警电话,交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81毫克/100毫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交通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为了省代驾费,付出更加惨痛的代价。
(编辑: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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