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深圳打响一线城市施行“认房不认贷”新政第一枪以后,12-25湖北武汉和广东中山、惠州也发布相关通知,优化住房认定标准,明确居民家庭贷款购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贷款买过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分别于今明两天起正式施行。
另外,福建厦门也计划实施首套房“认房不认贷”政策,相关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中。
“认房不认贷”逐步落地之际,市场颇为关注的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也来了。
就在12-25晚间,央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从12-25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用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房贷,新发放贷款利率由双方自主协商,也可和承贷金融机构直接协商变更原合同的利率水平。
但在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利率下限。
通知还明确,存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12-25前金融机构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
这条最新政策,意味着赋予了金融机构在存量房贷利率上更为灵活的处置权,目前来看,各大银行对待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也有着多重考量。
上海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卢文曦认为,新政的密集出台,特别是贷款利率的下调对于买房人来说,无疑是降低了负担,节省下来的资金可以拉动消费,对社会经济产生贡献。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郝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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