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主人公用了大半生的时间赚钱还债的居然是一条假的项链。而在今天的这个故事里,金店女老板的展示柜里放置的珠宝首饰居然也是假的,真是害人害己。
40岁的女老板裴某在广东经营自有品牌的珠宝首饰,生意还算不错,但她嫌名气不响,来钱不够快,于是动起了歪脑筋。她在店内销售假冒的“卡地亚”“伯爵”珠宝,被品牌方发现后东窗事发。
裴某前几年在广东开了两家金店,拥有着自己的珠宝品牌。除了销售自己设计的珠宝首饰之外,还会为客户私人订制加工。这一品牌在线下虽然名不见经传,但是在“朋友圈”却小有名气。对于高级贵宾,金店会针对这一群体特价出售一些著名奢侈品牌的珠宝首饰,款式一模一样,用料真金白银,价格却比“正牌”要便宜一半。那么这些假冒的大牌奢侈品珠宝首饰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原来,裴某在广东的两家金店,分别开在珠海和佛山。其中佛山店全权交给了自己的妹妹去打理。这些“复制”顶级品牌的珠宝都是由妹妹从小作坊里低价购进,之后分别在佛山和珠海两店销售。此外,妹妹还在微信朋友圈发帖寻觅买家。
与裴某的妹妹在朋友圈的“广撒网”相比,裴某的业务可就隐蔽很多。她的金店开设在珠海香洲区的高档商务楼,内设珠宝展柜,访客只有经过预约方能进入。在这里,裴某既展示自有品牌的珠宝,也会拿出贴有奢侈品牌标识的首饰向顾客半价推销。
俗话说得好,纸是包不住火的。这种在市场上或公开、或隐蔽售假的行为,很快就被这些顶级珠宝品牌的权利人发现并报警。
警方在裴某珠海店内查获了标有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项链、手镯、耳环等共计30余件。经鉴定,其中23件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50余万元。2019年9月裴某被抓获归案。
虽然裴某的店开在广东,但由于裴某假冒大牌珠宝品牌的注册地都在上海,因此,这起案子是在上海开庭审理的。
普陀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裴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与此同时,裴某的妹妹也已被另案处理。她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裴某姐妹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小编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广大的消费者购买商品请一定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雪 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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