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投资并虚构业绩,以高额年化利率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拿出养老钱购买所谓“理财产品”,让45名被害人损失450余万元。长宁法院日前对一起集资诈骗案公开审理并宣判。
杨某强通过自己实际控制的两家互联网金融公司,推销所谓理财产品,通过发宣传单、老客户介绍等方式拉拢客户,以投资广西某发电厂合作项目为名,大量募集资金。
然而,所谓的发电厂从未投入运营,展示的合作合同也从未生效,号称的业绩更是纯属虚构。该案的45名被害人中超7成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以7%到24%的高额年化利率的吸引下,纷纷与杨某强签订《出借咨询服务协议》《百姓惠金协议书》,其中,借款用途还写着“政府支持并投资的节能发电项目”。
长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严佳颖介绍,在吸资过程中,杨某强还组织部分投资人,去这个电厂项目的现场参观,增强大家对项目真实性的信赖,每次活动结束还会分发一些小礼品。
老人们的钱没有投向所谓发电厂项目,而是进入杨某强的个人银行账户。除了兑付的部分投资人本息外,都被用于其公司运营、借新还旧,以及杨某强的私人消费。
截止案发,杨某强募集资金共计540余万元,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450余万元。检察机关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杨某强提起公诉。长宁法院以该罪名判处杨某强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法官指出,集资诈骗的手段不外乎“夸大宣传、高额回报、熟人介绍”,旱涝保收的固定高额回报与投资规律相违背,老年人投资理财时务必谨慎再谨慎。
长宁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许艳婷提示,老年人在投资以前多问几个为什么。
1、多问一下这个公司的背景。比如这家公司以前是做什么的,成立是否合法,经营范围、投资项目是否合法。
2、多问一下投资钱款的去向。也就是这个投资项目到底有没有,项目的营业回报是否足以支撑承诺的高额回报率。
3、投资之前,老年人还应多问一下子女、亲属、朋友。这个投资项目有没有必要去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实习编辑: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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