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保护隐私和公布更多信息之间,平衡的尺度在哪里?
上海交大-耶鲁大学卫生政策联合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赵大海介绍,其实对流调过程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披露,之前确实没有明确规定的标准。因此,在具体的操作过程当中,原先会将相关人的比较详细的信息披露给公众,现在就只披露相关的地点,比如说居住的大致场所等等。虽然没有具体的标准,但是,一直有一个约定俗成的原则。如果是为了疫情防控,特别是为了追溯密切接触者,必须要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为了配合来找到密切接触者,如果不用大数据的方式的话,因为用大数据的方式也是近几年才使用的这个方式,是必须要公开的。但是如果与整个疫情防控,特别是追溯密切接触者没有直接关联的个人信息,是不应该公开的。现在网络的普及,一些具体信息的公布比较容易能“人肉”到某一个具体的人,但对于疫情防控而言,其实没有任何正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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