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23时30分许,上海普陀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反映桃浦西路环镇南路附近有人在驾车时故意实施甩尾、漂移等动作,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时,相关涉事车辆已驶离。民警即搜集相关证据并连夜开展调查。
12-24,警方根据周边公共视频迅速锁定2辆涉事车辆及驾驶员。经查,周某(男,35岁)与石某某(男,21岁)于当晚分别驾驶新近购买的跑车(车内均置有临时号牌,其中石某某车辆临牌已过期)至桃浦西路环镇南路口时,无视路面交通信号灯及标识标线,故意驾驶车辆做出甩尾、漂移等动作。其间,未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周某、石某某已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同时,周某因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石某某因实施机动车通行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及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临牌过期)的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300元,记14分,并暂扣机动车。
警方提醒:上海公安机关将持续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对于各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将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法守法,共同维护城市良好通行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恩蟾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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