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防控,国内形势,胜利可期;境外传播,日益恶化。
最新的爆炸新闻,英国、瑞典,两个欧盟国家,已向新冠病毒举起白旗!他们公开表示,已没有可能阻止疫情传播,将不再为轻症或疑似人群提供病毒检测,要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医护人员、已住院患者等高危人群。瑞典投降得更加彻底,甚至停止确诊病例的统计,也就意味着,今后境外确诊病例中,再没有瑞典,那里是一笔糊涂帐。
新冠来袭,曾经对中国,展开了一次大考,终于集全国全民之力,费尽千辛万苦,打残病毒,正在“宜将剩勇穷寇”,要交卷了,忽然,又来一道新的大题,如何防境外疫情输入?
上海是防境外疫情输入的重要前线,笔者身在上海,现就本市的所见所闻,谈五个方面问题:
问题一:国门要不要关?
随着境外输入病例越来越多,截止12-26,已超百例,很多网友,开始用脚投票,纷纷要求,紧闭国门,人员不能再入境,防止病毒杀过来。
需要提醒网友两点:
1.中国新冠防控的严峻时刻,有多少海外华人华侨、海外学子,向国内捐款、捐物吗?据中国红十字会公布,截止12-26,共收到新冠防控相关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价值,合计187067.65万元;该公布中未明确多少是海外人士捐赠,然而,从1月至2月新闻,经常看到海外华人的捐赠行动,可能钱并不多,然而,在当时,鼓舞了多少士气?
2.在国内危难时刻,有多少国家仍对我国开启着国门?12-26,国家移民管理局曾发布近期有关国家入境管制措施提醒。环球时报有报道,是公开的信息。我认真数了数,全球共233个国家和地区,有133个国家和地区公布了对我国的入境管制措施。其中,大多数只要求中国公民入境时要进行测温和隔离观察,仅28国完全禁止我国公民入境,11国则要求中国公民离开中国国境14天后才能入境。那些没有公布入境措施的国家,则可以自由出入。
有人说,鱼的记忆是7秒,网友的记忆是多久?1个多月时间,就将海外华人华侨捐款捐物的感人场景,忘得一干二净?做人不能过河拆桥、上树抽梯、卸磨杀驴,兔尽狗烹、鸟尽弓藏、忘恩负义。
目前,我们需要严厉禁止的,应该是那些带病归国、隐瞒病情等恶行。海外同胞、海外学子,他们是无辜的,如果他们身体无碍,置身海外,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为什么不能为他们留道门?有一条返乡的路?正常的国际交流入境,为什么要禁止?
个人观点,哪怕新冠来袭,也不能退回到清朝的闭关锁国状态!
问题二:国门如何开启?
我的猜想,国门开启,有很多种选择:全开、半开、留道缝。
我昨天刚刚梳理了国内最大的三个国际入境机场: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广州白云机场的入境航班架次,掌握了非常详尽和精确的数据。
以上海浦东机场为例,12-26,国际入境进港航班计52架次,取消国际入境航班50架次。为什么要取消?
近日,上海博物馆已恢复开放,疫情期间,根据公共安全的需要,采取了限流措施,每天限流2000人,每时段限流300人。
这就是开放与限流。
我认为,浦东机场的取消航班入境,可能是同样的道理。在严防输入和保持国际流动之间,驻守机场的疫情防控部门,应该在不断地权衡与考量,既要保证流动,又要流量控制。
问题三:入境人员怎么办?
笔者的另一篇文章《上海疫情防控:在内地人口密度最高的大城,创造没有硬核的奇迹》,曾经详细介绍过上海对入境人员的闭环式管理。
简单来说,分三步走:第一步,飞机落地、旅客分流、流行病学调查、区分是否重点疫区来客、张贴颜色标签(绿标放行、红标与黄标进入隔离流程)、红外测温、边检入境、行李消毒。第二步:上海16个区的机场驻点人员对接、安排安通送达相应区的旅客集散点、集散点再与各街镇交接、街镇再与居住地对接。第三步,来沪人员居住地的落地管理。通过人工接力,就是一条全封闭的上海式闭环之路。如果是上海过境人员,则按照全国联防联控机制,与相关省市进行对接。
目前,上海浦东机场的入境,仍在区分重点疫情国与非重点疫情国,分别采取多种不同的防控方案,做到精确分流、精准防控。
随着境外新冠疫情的日益严重,情况日益复杂,重点疫情国越来越多,重点疫情国与非重点疫情国的边界会逐渐模糊,越来越难以区分和界定。笔者预测,上海将会在近日出台入境人员一律隔离观察14天的相关举措。
上海,作为国内最大的入境口岸,继湖北和武汉之后,成为防境外疫情输入的最大前线,如何实施如此巨大客流的隔离观察?据个人的大胆推测,也许会迅速建立多个方舱隔离点,采用现成的经验,破解新面临问题。
办法总比困难多!
问题四:带病入境怎么办?
12-26,上海市新冠肺炎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卫生部门介绍了一条信息。
12-26,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
“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财新网近日复盘了国内首例境外输入病例,宁夏中宁县一23岁男子,在伊朗做翻译,12-26经由俄罗斯莫斯科飞回国内,12-26抵宁夏,26日确诊新冠。
也就是说,早在国内首例境外输入病例回国前13天,首例确诊前19天,上海市已经谋划并布局了防境外疫情输入的法律应对。
这条规定,两个重点:一是依法追究责任;二是纳入失信名单。
法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2条,明确定义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22条,则明确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问题五:相关费用怎么办?
很多网友,都在质疑:境外人员入境后,如果确诊新冠,谁来出钱治病,上海掏腰包?
就在12-26的上海市新冠肺炎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官方回应来了:
一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我们将与国家政策做好衔接。
简单说,三句话:1.中国有医保的,国内买单;2.中国无医保的,个人买单;3.确有困难的,医疗救助。
这个回应,非常科学,理由如下:
1、如果境外输入病例,全由上海买单,做冤大头不算,还会召唤更多的境外新冠患者,往上海方向,争先恐后,发足狂奔。
2、这个回应,公告天下,上海没有免费大餐;就地治疗,享受本国医保,既不耽误时间,也是最优方案。
3、对确有困难的入境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就是让那些无经济条件的入境患者,能够看得起病,尽快接受治疗,避免引起传播和扩散,体现了人道主义、国际主义。仔细算一笔帐,如果一位境外输入患者,因为看不起病,就不去就医,造成疫情扩散,导致严重后果,所带来巨大的社会防控成本,难道仅仅是医疗救助那点费用吗?
同样的道理,如果上海建立方舱隔离点,对所有入境人员,均采取14天隔离措施,所产生的隔离费用,我相信,也会由入境人员自行买单。
关于防境外输入,还有其它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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