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满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男子张某不仅大闹立案大厅,在法警将他强行带离时,还咬伤了法警。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近日,张某被提起公诉。为了体现公正,这起案件在另一家法院审理。
这是当时法院立案大厅的情形,男子张某和父亲身穿白色T恤,在大厅里大喊大叫,随意踢凳子,朝着工作人员吐口水。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殷安娜表示:“经该院法警多次劝阻制止,二人仍滞留现场滋事不肯离去,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该院法警接指令随将被告人张某及其父强制带离至该院的冷静室,在带离途中,被告人张某将负责控制其头部的法警右手前臂内侧咬伤。”
经鉴定,被咬法警右臂有20平方厘米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此后,张某一直辩称自己有精神疾病,但拒绝去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做鉴定。
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竺越表示:“民警又联系了宛平南路600号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张某当时提出自己没有精神病,不愿接受精神鉴定。”
开庭前,静安法院的法官走访了张某就诊的医院,医生介绍,张某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不影响辨认能力。法庭上,张某一直以记忆模糊为由,回避公诉人的提问,直到看到案发时的视频,才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经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视频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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