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女士说,去年12月,她在上海仁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内江分店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价244万。签订了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协议后,谢女士支付给房东定金3万元。谢女士说,在与中介沟通时,她明确表示,这套房子是她与先生的婚房,婚期在即,希望能尽快拿到房子装修。可之后谢女士得知,房东王先生签订协议时也曾和中介表示过,他是置换卖房,必须住到今年6月底才能交房。上下家在得知彼此诉求后,都傻眼了。
求助人谢女士:买卖双方被分开谈的,中介并没有如实的告知我们真实的意愿。
房东王先生:因为我是以小房换大房,上有老下有小,我希望有一个过度时间,那么这点我明确告诉仁丰中介的经理。
谢女士说,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她希望三方能一起坐下来协商,可中介公司一直借故不予配合。最后,谢女士只能和房东王先生私下解决:签署了愿意自动解除买卖关系的书面协议,王先生退还了谢女士的3万元定金。与房东解除协议后,谢女士便继续看房子,可当她准备给看中的一套房子过户时得知,自己名下还有一套网签房。
求助人谢女士:那我赶紧打给房东,他也吓了一跳,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房子被网签了,他的房子正在卖,他就变成一房二卖,我们就变成了第二套房。
王先生:我当时心里大吃一惊,因为自己并没有签过正式买卖合同,怎么会被网签,后来才了解到仁丰他们有密钥,可以帮我们进行私自网签。
谢女士说,当天,她就和房东王先生一起来到仁丰房产,要求撤销网签。对方表示,要想解除网签,必须签订协议终止申请书,承认中介已经完成居间服务,是谢女士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终止的。谢女士说,为了能给自己的新房过户,她签了这份协议。可此时,对方拿出当初签订的居间协议,并据此让谢女士支付7万元违约金。
谢女士:我说这非常不合理。因为你仁丰地产前期的欺骗隐瞒,导致我们后续没办法进行交易的。
之后,谢女士和王先生自己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了网签,但中介至今仍不愿归还王先生的房产证。
王先生:当时仁丰答应的条件是,把产证还给我,把我们松绑,结果两件事情都没有做到,签了字,必须要钱,服务当中存在重大瑕疵,他们也不管的,只是想要钱。
对谢女士与房东王先生提出故意隐瞒交房日期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他们已经充分考虑到买卖双方的诉求,当时也已作了解释,因为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12-25签正式买卖合同,按正常的交易流程,最快也要5月底,6月初交房。
仁丰房产法务部法务莫晓明:我们为他定的这个付款,包括交易的时间,都是要充分考虑到他先要置换掉,拿到这个房款,延吉六村房款,才有能力履行这个民星路这套房子的买入合同,所以要考虑他的履行合同的风险性 。
这位负责人表示,因为不存在隐瞒事实的问题,所以 那么,中介公司为何在买卖双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网签呢?这位负责人表示,居间协议签署后,买卖双方并未与仁丰签订解除协议的书面约定,按照交易流程,中介先网签,将房产信息在交易中心备案,然后打印出买卖合同供买卖双方签约,这完全是合法合规的。
莫晓明:因为谢小姐这边明确和我们说,不会支付任何佣金给我们,那我们现在已经在3月的时候,已经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协议约定,违约的约定,赔偿金额,向人民法院起诉 。
那么,中介公司为何在买卖双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网签呢?这位负责人表示,居间协议签署后,买卖双方并未与仁丰签订解除协议的书面约定,按照交易流程,中介先网签,将房产信息在交易中心备案,然后打印出买卖合同供买卖双方签约,这完全是合法合规的。
莫晓明:当时是谢小姐打电话过来的,当时双方是没有到门店,上家我们要和门店核实下是否知道网签,当时这个情况是接到下家电话。
不过,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居间过程中,中介未得到交易双方许可,违背交易双方意愿擅自网签,可判定为中介违规操作。
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明昊:我们认为这是违规的做法,上海市关于二手房网上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没有交易双方同意,没有签订买卖合同情况下,私自进行网上备案,交易双方可以向交易中心进行投诉,查证属实的,可以撤销网上备案,同时,市房地局还可以对违规操作的中介,暂定进行网上操作资格等处理 。
至于为何一直没有归还房东王先生的房产证,这位负责人表示,主要是为防止一房二卖和“跳中介”。不过,他也表示,对于这个案例,他们也会加以总结,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莫晓明:因为这个交易,谢小姐作为消费者有不愉快的经历,我们也会对这个案子进行总结分析,然后对内部员工有一个培训和加强管理 。
(看看新闻网记者:计青牧)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