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海市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的决策部署,今天上午(12-2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邀请30位市人大代表及部分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走进高院视察工作。这已是上海高院制定《中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来开展的第3次大型调研活动。
据悉,去年12月,在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关于在全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的意见》之后,上海高院迅速行动,按照边谋划、边部署、边实施的思路,迅速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在制定《实施方案》的过程中,上海高院坚持以“三个导向”为原则,即坚持需求导向,做到调研对象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效果导向,确保取得实效。比如,高院将大调研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等结合起来,深入查找问题。同时,将大调研纳入领导岗位职责,明确纪检监察室负责大调研的监督、督查,干部处强化对领导干部开展大调研的绩效考核。高院将对大调研成效特别是解决问题和形成长效机制情况的督查考核,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作为干部提拔、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为让大调研“落地生根”,上海高院还专门成立了大调研领导小组,由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督察组、宣传组。
“本次大调研活动分四个阶段,分别是调研实施阶段、问题集中梳理阶段、研究解决阶段和完善制度阶段。”盛勇强向记者介绍,为更好地推进大调研,法院将依托信息技术加强对全市法院的统筹协调,研发大调研活动信息管理系统,将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解决清单、制度清单等“四张清单”纳入系统,确保各项问题有案可查、有据可依。信息平台还具有调研对象统筹功能,确保调研活动既全覆盖,又不重复。
目前,上海高院正处于为期5个月的调研实施阶段中。据统计,自2017年12月至今,上海高院开展了“走进法院 走近法官”专题调研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分14次走进法院,通过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形式,推进人大代表直观、深入、具体地了解法院运行和法官的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共走访了16个区人大常委会,向人大代表汇报五年来上海法院的工作情况及新一年工作打算,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2018年1月,上海高院又邀请了部分特邀监督员、特邀咨询员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局级干部还亲赴全市17家法院的17个业务庭室进行调研,包括上海金山法院朱泾法庭、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等。
通过初步开展的上述调研活动,目前上海高院已梳理出包括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法官职业保障、12368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法制宣传工作在内的四大类数十项意见建议。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庄品华提出:“近些年,法院案件数量上升迅速,法官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很多法官整年都处于超负荷工作的状态,身心很疲惫,我们应该多关心干警身心健康。”
上海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调研员杜倩文代表提出:“随着形势的变化,金融、知识产权保护逐渐发展,希望法院增加金融案件的宣传,特别是对老年人,要把案件带到社区中去宣传。”
上海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给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高湘萍代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206工程’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还能够强化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是一个跨越式的发展,”她表示,“希望在接下来的运行过程中,能够根据实际工作不断完善,推动社会治理不断进步,加快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盛勇强表示:“在大调研过程中,我们会将调研与整改相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紧急部署解决。对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我们将在调研阶段结束后,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形成措施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同时,领导小组还将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大调研活动开展以来积累的成熟经验做法进行深入总结,形成制度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大调研成果。”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实习编辑:施如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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