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腾讯应届生因高强度加班怒怼领导”的消息,持续引发热议。
从网传截图来看,起因是微信产品部一份“突破自我奖”名单中,有员工的评语是“连续20多小时高强度并行设计和开发,确保了宣传页面按时上线,持续1周高强度完成超过200项产品和设计走查修改”。对此,这名员工有感而发,质问管理层:“内测延期一天,企业微信是不是马上就会倒闭?官网延迟一天上线,客户是不是就马上跑到钉钉飞书那去?是不是非得让开发人员加这20多个小时的班,才能让这个版本满你们的意?你们做任务排期的时候,到底有没有考虑过手下人的死活?”他还希望被迫加班的同事好好想一想用年轻健康的躯体、用高强度的加班,换来所谓的奖金奖杯到底值不值。这位年轻人同时表示,自己打算第二天辞职。
该员工在工作群发布这一言论后,其直属领导、企业微信高管等都第一时间与其本人进行了沟通。此外,企业微信负责人黄铁鸣还在腾讯内部论坛上进行了回应,对于这位同学敢于直言问题的态度表示认可。回应中透露,这位同学刚加入部门2个月、压力较大,与周边同事交流下来发现大家普遍工作高强度,加上近期身边好友不幸去世产生较大内心冲击,因此情绪迸发在部门群内表达了自己对高强度工作的意见。
黄铁鸣还表示,这名员工提到的项目牵涉到3个业务集团、3个产品的联合开发,上线的时间节奏也是基于三个团队之前的共同商定而确定的,时间紧、任务重。同时,他还提出了三点优化方案,即及时做好规划,尽量避免让大家在短期内高强度的工作;健康合理工作时间,团队内部、跨团队合作,共同商议健康合理的作息时间。
在职场中,因顾及职位和报酬,公开表达自己对公司的意见与不满比较少见。即便是这位年轻员工,在发表自己意见的同时也提出了离职申请。可见他为自己的敢言做好了“最坏打算”。过度加班问题,确实是让很多职场人诟病的沉疴。而这个个案的背后,反映出的正是一些行业、企业对“加班文化”的默许甚至是鼓励。
事实上,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劳动法》规定: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其中,第三十六条明确,“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此外,针对近来频频引发热议的996工作制,最高法、人社部也曾于去年8月明确,996工作制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最高法进一步指出,超时加班极易引发劳动争议,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不过在新经济新业态蓬发展的当下,更为灵活机动的工作模式确实也成为不少行业的需求。近几年互联网公司中就非常流行一种大小周工作模式,即单双休循环制度。在该机制下,每隔一星期就需工作6天才,因此打工人的双休无法保证。近来,在劳动部门监管和用工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推动下,一些互联网公司纷纷取消大小周,但在项目和进度压力下,变相加班仍然存在,同时也一度引发变相降薪的讨论。
对于这起引发广泛讨论的事件,劳动法专家、律师陆胤认为,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所有企业都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合理保护劳动者应有的合法权益。不过,也应该看到,如今新兴经济的发展规律的确和现行法律规定间存在一些矛盾,过去对“加班”的定义是按照工业化时代生产线管理来进行的,但像腾讯这种新经济企业大多是脑力劳动和创造性的劳动,应该有更加与时俱进的标准来替代过去单纯时间维度的计算。
陆胤同时表示,过去因为打工人普遍任劳任怨,可能将很多问题掩盖了,但年轻一代的打工者,更具个体意识,更有表达意愿,这也给我们如今的企业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管理要求,对员工合理诉求要有一个认真的考量和妥善的解决。用人企业应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之间的沟通机制,建设良性企业文化,此外,社会、法律也应该有更多介入,促成全社会层面形成必要的“合理对话协商机制”。
(看看新闻Knews:彭晓燕 张蕴昆 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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