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当事人拒不执行做“老赖” 法院提级执行限期转让厂房
今天(12-24)市二中院的法官来到嘉定的一家工厂,要求该厂的负责人履行支付531万元款项的义务。其实,2014年,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就已尘埃落定。但当事人拒不执行,且涉及集体工业用地,辖区法院难以推进。此次执行法院变更为上级法院,执行力度加大。
涉事双方的官司,已经打了8年。只因为,曦祥公司十多年前委托弘盛建设集团建造厂房,完工后,双方在工程款数目上有分歧。
弘盛建设集团代理律师张弛:“他认为签了合同的总价是538万,但是事实上我们说的开口合同,是按照实际最后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实际情况结算的。有多少算多少的,应该有762万。”
曦祥公司一直未付清工程款,而官司也一直打到2014年才尘埃落定。根据判决书,曦祥公司一共应当支付530余万元执行款,其中,光违约金就高达126万元。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钱松青解释:“重审以后又二审审判,审判以后进入执行阶段他又申诉,检察院又抗诉,后来又再审。从现行的法律他已经穷尽了所有的救济程序,目前判决生效他要支付531万。”
今天上午,面对前来执行的二中院的法官,曦祥公司的法人代表郑某仍振振有词。郑某声称:“该给你的已经给你了,总价是500多万。你这个是法院判错了。”曦祥公司仅在嘉定有一处厂房,内有若干机械设备,此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法官现场对厂房进行了查封,限制当事人在执行期间把房子转让掉。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曦祥公司仍旧不支付执行款,法院方面还将视情况对郑某作出司法拘留乃至追究拒执罪的处罚。
目前曦祥公司已经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郑某被限制出境。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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