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临港管委会发布了新一轮人才配套政策。
2012年,市委、市政府在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施“特殊政策”,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双特”机制,经过三年多实践,“双特”政策有力推动了临港地区形态开发和功能培育。市政府于12-25正式出台了《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标志着临港地区迎来2.0版的“双特”政策,政策期限为2016至2018年。
人才引进方面
促进人才户籍直接引进。临港地区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户。
在临港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实行居住证专项加分。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等,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
在临港地区工作并居住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享受居住证专项加分政策,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提供人才保障
临港地区将为各类人才提供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人才租房补贴“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
在临港地区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可租赁人才公寓或获最高每人每月1500元人才租房补贴。临港地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人员每月给予临港津贴。临港地区有稳定工作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每月给予交通补贴
提供人才奖励
启动实施高端人才专项奖励。凡在临港地区工作的两院院士、“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及上海市领军人才,在市、区两级奖励的基础上,将另外给予最高50万元专项奖励,同时对其个人所得税在临港地区形成的财力全部用于个人奖励。
人才培养方面
培育“临港工匠”,启动实施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集聚计划。对经认定在临港地区重点扶持企业工作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以及高级技师、首席技师、荣获“上海工匠”称号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每人每月最高1500元临港特殊津贴;
鼓励临港地区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实施“高师带徒”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
引导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培育平台,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扶持。
(编辑:孙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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