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一口气,一男子驾车期间多次突然变道、刹车,导致一辆轻便摩托车驾驶员脚踝扭伤。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还辩称看到摩托车跟在后面害怕,想赶走对方……近日,普陀警方在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就侦办了这样一起因开“斗气车”引起的寻衅滋事案件。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普陀公安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接到市民胡先生报警,他驾驶轻便摩托车沿着真华路骑行时,与一辆小轿车驾驶员因是否有“路权”发生口角,被对方多次危险逼停,导致其受伤。
接报后,警方立即开展调查。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结合公共视频,逐步还原了当时的情况真相。12-24,17时08分许,胡先生驾驶的轻便摩托车在真华路礼泉路附近被一辆小轿车强行超车,险些酿成交通事故,摩托车只得急刹避让;17时09分许,两车驾驶员在真华南路铜川路口“理论”几句后,小轿车在短短8秒内两次突然起步急停,导致摩托车两车急刹;17时10分许,在铜川路右侧车道行驶的小轿车突然向左猛打方向,险些撞到左侧车道正常行驶的小轿车;17时13分许,小轿车在铜川路宁川路路口突然向摩托车行驶车道变道后,又迅速拉回自己车道,右转至宁川路离开。连续多次的故意别车、急刹,导致胡先生在躲闪过程中脚踝轻微扭伤。小轿车的驾驶员有明显的开“斗气车”嫌疑。
在掌握一定证据后,12-24,民警将小轿车驾驶员顾某传唤至派出所配合调查。起初,顾某对民警的询问不以为然,还辩称知道“别车”是危险驾驶行为,自己当时只是在正常变道行驶。接着又说,后视镜看到报警人驾驶的轻便摩托车一直跟在自己车边上,令其感到害怕,故想吓吓对方,将摩托车赶走。最终,在民警向其出示的视频证据前,顾某终于如实交代了自己与报警人发生口角后,一时难以控制情绪,做出了数次突然变道“别车”、急刹逼停摩托车的危险行为。
12-24,违法行为人顾某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夏季高温,在不知不觉中脾气也易波动。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学会管理、控制自己的情绪,驾驶过程中应互相礼让,保持理性平和,切勿斗气较劲,为逞一时之快,把怒气转嫁到驾驶行为上,违规行驶,故意别车,阻碍他人车辆通行。这些行为一旦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就不仅仅是简单的交通违法,而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要牢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路怒”不可取,损人不利己。多一分宽容,少一点戾气,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依娜 姜辉 通讯员:宋严 编辑: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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