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市民马先生向静安警方报警称,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不翼而飞了。民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不到两小时,就抓获了嫌疑人。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名嫌疑人刚刚因为盗窃电动自行车,从班房出来不久,就“重操旧业”。更让人无语的是,从2006年至今这名男子已先后11次因为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结果这次又要将自己送进班房。
当天凌晨,这名男子来到康定路石门二路附近,发现马先生停放在人行道停车位上的电动自行车没有上锁,于是起了贪念。在查看四周无人后,很快地骑上电动车,逃离了现场。中午11点,警方接报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并锁定了具有盗窃前科的嫌疑人。
静安公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民警虞山说:“我们接到这个警之后,马上就派民警,现场调取相关的监控,那么看到了李某,大概是在四点钟的时候,在车行门口实施了一个盗窃行为。”
经过循线追踪,当天下午1点多,便衣民警在黄浦区一沿街店铺内,将嫌疑人李某实施抓捕。在将他带回派出所后,李某竟然给自己的盗窃找了理由。
民警:“又有手有脚,非要那个(盗窃)。”
嫌疑人:“我没身份证啊。”
民警:“没身份证回老家补啊,没身份证是理由吗,就是你拿人家电瓶车的理由啊,卖了多少钱。”
嫌疑人:“卖了一百块。”
民警:“卖给谁啊。”
嫌疑人:“卖给收垃圾的。”
经查,李某自2006年以来,就因盗窃罪,多次被静安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刑满释放后,李某仍旧无心工作,四处游荡。12-25凌晨4点,李某因手痒难耐,又一次下手了路边的电动车。
静安公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民警虞山说:“他是两年内犯有多次盗窃电瓶车的前科,包括他这次也是刚刚被放出来不久,刚刚被判了有期徒刑六个月,放出来大概一个星期左右,又开始作案了,他在上海也是没有居住地址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快速展开侦查,将其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静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追赃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
(素材来源:静安台 记者:张琦 摄像:戚勐 编辑: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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