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美术家协会和青海文联分别发出《关于对王筱丽暂停会籍的决定》和《关于王筱丽同志停职检查的决定》,一度冲上热搜的“青海美协主席王筱丽‘抄袭事件’”暂告段落。就像一阵旋风刮过,最终被人们淡忘。
而在这阵“旋风“中被波及的另一个当事人——就是天津画家马寒松。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他唯一了解的是这一事件被曝光的源头来自一家公众号“抄袭的艺术”。他不断地在电话里向各地媒体、亲朋好友作出解释:这事并非自己爆出来的。
但是,马寒松却是在2016年就已经知道了这一情况的存在。他只是在朋友圈里发了一组对比图,调侃道:“您都中国美协理事了,还拷贝我的画换钱花,这都没什么,谁让我招人喜欢呢?但是,还找人写吹捧文章,就显得不太淑女了。”
马寒松就此对外沉默多年。如果不是这次抄袭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把他推到了公众面前,可能他会依然选择沉默。“打假打不了,越打越多的感觉。”马寒松无奈地表示:“我都已经没有打假能力了。”
【艺术打假辛酸史】
在马寒松看来,此次抄袭事件,只不过是无数抄袭中的一例。他已经经历了数十载的打假辛酸史。
有着十五年出版社的工作经历,马寒松比起其他艺术家更早就具备了版权意识。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他就将自己的画作集结出版。“我有这样一个想法。”马寒松解释道:“我出版了书,我是版权的所有者,这个画拿出去也比较有说服力,也能让所谓的投资者或者藏家比较放心。”
然而,让马寒松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他在网上搜索到了大量署名“马寒松”的假画。“我曾经算过,网上假画数量最高的时候可以达到90%以上,甚至更多。”马寒松说:“我还曾经试图打电话给那些网上出售假画的店商,说明我是马寒松,那画是假的,人家根本不理你。现在觉得自己非常傻,人家卖了无非是要赚钱。”
马寒松一度在网上开设了自己的网站。“这是一个用来打假的网站。”马寒松介绍道:“我把自己的画发在上面,让大家看看真画是什么样的。然后,还有一个邮箱,谁买了署了我名字的画都可以投进邮箱,我给你做鉴定。”
这个网站做了四年,马寒松的邮箱里没有见到一张真画。“我很伤心,就把那个网站删了。”
2005年,也就在网站打假失败的时候,马寒松的朋友发现天津当地的文化街上竟然堂而皇之地开出了“马寒松作品专卖店”。
“当时我朋友跟我去的这家店。我和店家说最好把画撤掉,我是马寒松。”马寒松回忆道:“店家说我就是依靠这个来生存,卖得最好。北京来的画商,他可以一次卖给他100幅,是很便宜的价格卖掉的。当时我听了吓了一跳。”
后来马寒松了解到这家店画假画的就有一个是他带过的学生。有一次他在路上遇见这个学生,就劝他千万别再干了,“我说你可以来我家学画画,画的好的时候,我可以帮你。”马寒松说:“他却对我说家里很穷,都指着我这个画赚钱,然后说着说着哭得跟什么似的。”
近些年,这样挂羊头卖狗肉的专卖店少了,却出现了“私人定制”。“店里面挂着的画,是画我的画,但是上面不写名字。店家要求谁买这个画,你让写谁的名字都行。如果写马寒松的名字要10块钱,再盖一个章也就12块钱。”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走访了天津古文化街的一些装裱字画的店铺,目前几乎没有挂牌出售马寒松的作品。但是如果私底下询问,有店家会告知,朋友手头上有马寒松早年的作品,还会进一步强调去画家本人家里买画价格贵,这里的价格便宜。
“有些画我根本就没画过。”马寒松说:“我很难受。我怎么画成这样,大伙看你这吹什么牛,你画成这样,我自己脸上非常难看。”
【临摹与抄袭】
事实上,马寒松很多年前就不曾出手过自己的作品。“我总结了一下,我的假画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因为用线太多,用线就容易被人拷贝。”马寒松说:“后来我对自己的创作进行了反省,要让你作假不好做,做出来也不对。我就在墨上下了很大的功夫,用了很多办法。同时,我是要用创造的办法形成我自己的一种绘画语言。”
网上流出的王筱丽抄袭作品同样来自马寒松早年的作品,大量的线条是一大特征。“都是那个时代的东西,我现在基本上不会画那样以线为主的画了。”马寒松拿出自己早年的创作分析道:“即便是临摹,它也是一个训练的过程,它不应该拿个强光灯放在底下,直接把它拷贝过来。”而就王筱丽的画来看,马寒松认为她就是用了这样的办法做到了“拷贝不走样”的“复印效果”。
“临摹是一种学习阶段,自己喜欢的作品、喜欢的风格、喜欢的手法,学习阶段,是个好事,这是一个学习者的好事。但是如果用这个东西把它投入市场,然后说是你自己的一个精神产品,那就是抄袭。”
当王筱丽的抄袭事件曝光后,王筱丽通过青海文联发布了一份致歉信。信中承认“由于我的虚荣、侥幸心理作祟,致使抄袭作品流向社会”,同时她表示:“需要说明的是,抄袭作品没有参加过任何展览和评奖。”
对于王筱丽这样一份措辞的致歉信,马寒松表示:“一来是对自己的解脱,二来也是害怕,害怕因为这件事情摘了她的‘官帽子’吧。”
就王筱丽在致歉信中的特别说明,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有何意义和作用。上海理研律师事务所的黄德海律师分析道:“我国的著作权是保护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合理使用。如果是为了个人的学习或者欣赏或者研究来使用他人作品,那么它算合理使用的范围。如果这样的一个作品,他没有声明原来的作品权利人,然后在临摹上的作品,署上他自己的名字,拿去展览,甚至拿去发行,这就构成了那么我们所说的著作权上的一个侵权行为。”
王筱丽在致歉信中提及的“致使作品流向社会”,这里用到的“流向”一词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是否存在交易获取利益的情况。黄德海律师表示:“如果他临摹的作品赠送给别人,那么这个行为应该表面上是没有问题的。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你合理使用他的作品,应该注明原来作品的权利人。”
网上至今在售卖王筱丽的抄袭作品,而在介绍作者身份时特别强调了中国美协理事、青海美协主席等头衔。这也是艺术品市场上的一个陋习,很多买家是冲着艺术家的所谓“官衔”去的,如果对于画本身很喜欢,那也只属于锦上添花的“加分项”。
“某些在所谓发展期间‘必经’之山寨路线的言论引导,加上道德感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才会导致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且近年呈现上涨趋势。”公众号“抄袭的艺术”主理人“抄袭菌”表示:“这个领域充斥着大量大家心里都知道但是都闭口不谈的问题——比如:抄袭、山寨,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相互吹捧、相互捧场、相互捧臭脚、相互站台、相互欺骗、相互同流合污,还有一些人故意混淆视听。我们到现在都会听到一句话‘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但是很多人只记得并熟练应用了前一句话,后一句话的真正含义他没有真的懂,反正给他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抄’就完事了。鼠目寸光的利己主义和贪婪造就了漠视版权、追逐名利,主动屏蔽甚至抛弃道德感、罪恶感,最终变成理所当然似的抄袭和‘抄袭你是看的起你’这样的言论和局面。”
【艺术打假路在何方】
王筱丽的抄袭事件并非个案。公众号“抄袭的艺术” 公益性地帮艺术家、设计师等发声及维权,自2016年发布第一篇文章开始,五年时间曝光了艺术圈抄袭事件三四百例。
“大部分涉嫌抄袭的案例截止目前都还没有完全解决,”“抄袭菌”表示:“这些事件能够引发很高的关注度,我觉得主要是事件人物给大家在认知上的反差比较大。国内虽然只有极少部分的艺术家进行了真正的法律维权,但成功率是还蛮高的,不过一般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比如一两年左右,精力、财力。”
正如马寒松数十年来一直在打假,不断涌现的抄袭假画让他精疲力竭;艺术家韩美林还特意在2013年成立了“韩美林艺术基金会维权中心”。
“从法律角度来讲,艺术家打假这个事情能否达到我们认为的法律效果,这还是存疑的。因为艺术家出来打假,对方是否认可,这里面就会有很大的争议。韩美林成立维权中心其实是一个可以探讨的一个方式。”黄德海律师表示:“它可能会有专门的一个比如说基金也好,或者是聘任相关的专业人士去进行打假,这样的话既解放了艺术家本身,那么又可以有专业的人去做这样的事情。如果行业协会内部也设立这样一个维权机构的话,也是比较可以期待的一种方式。”
与王筱丽抄袭事件类似,近年来最为轰动的抄袭事件就是2019年画家叶永青被比利时画家西尔万指控抄袭。藏家刘益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收藏他的两件作品就花了一千多万,造成了财富上伤害,大家都像吃了一个苍蝇。艺术家的荣誉、地位都来自于他的艺术创作,而不是来自抄袭,所以他道歉、受到别人的谴责都是应该的。”
当年,西尔万提起诉讼,叶永青并无回应。2020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公告,将公开开庭审理,并要求叶永青出庭,但最终叶永青缺席。
“是否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我们认为还是可能要从法律的途径去进行一个确认。”黄德海律师表示:“通常来讲,我们要认定他是否构成抄袭,那么一个可能是有侵权人主动承认抄袭,那么可能双方就达成一致,或者该承担什么责任,或者双方是否达成谅解,那么这个事情就平息了。但是如果你说要求对方来承担法律意义上的,比如说著作权法里面规定的,如果你侵犯了著作权,你应该承担怎么样的一个民事责任,如果侵权人提出抗辩的话,那么这个就不仅仅是我们去认定它构成抄袭,它就是抄袭,最终还是只能由司法机关来作出认定。”
尽管西尔万起诉已经两年多,但叶永青抄袭案依然毫无进展。对于很多人来说,打官司耗时耗力,而艺术打假更是异常繁琐,司法鉴定本身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我们在2019年2月份写‘叶帅’涉嫌抄袭事件的文章的时候网上是没有相关比对图片的,我们是从头天下午开始搜集图片和资料,一直比对到第二天早上七八点,才把对比图整理和做好,然后发出文章。因为图片太多,又加上你要反复的一对一对比,比如拿出一张图你要证明它是抄袭的,你要找对应的100张图和它对比,以此类推100乘以100就是一万。最后看图看的我们真的想吐,头晕目眩,很累。”“抄袭菌”表示:“目前艺术打假的难度主要还是鉴别上的,要耗费很大的精力和时间去仔细甄别,在这一块可能最好有强大的数据库或者人工智能好一些,省去了大量搜索和比对的时间。”
“最高法院也注意到这个问题, 2020年10月专门出台了一个关于著作权保护的指导意见,希望法院能对著作权方面的案件进行分流,加快这些案件审理的质效,那么我们也希望后续会有更多的、比较细的一个操作措施,指导后面的一些著作权案件的维权。”黄德海律师表示。
这次王筱丽抄袭事件在网络上的曝光,则让马寒松重新燃起了打假的斗志。“是网络的力量。我相信网络是一个非常好的一个办法。靠网络这么多人来指责一件事,或者是评判一件事儿,这是一个好的现象。”马寒松表示:“我希望有这次打假能够起到作用。我就想有关部门是不是能考虑咱们立一个规矩,能够有一个专门打假的一个机构和相关的执法方面的一个要求。”
“抄袭菌”表示下一步考虑联合社会各界的力量,给没有能力维权的部分艺术家更大的支持,做更多的推动维权方面的工作,以更好的净化创作环境。“我们目前采用的是一种比较简单、清晰、直白的方式展现给大家,这也是从法律角度对于抄袭评判依据标准里两者相似程度的一个量化衡量,最终还是要以法律为准绳。在这个全球化特别是数字化的时代里,希望大家能越来越重视版权、尊重版权,而不是越来越觉得版权没有用,觉得赚钱才是王道。”
就在今年6月,将实施新的《著作权法》。这对于艺术打假而言也是一个利好消息。“其中最大的关注点就是原来的《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被侵害之后,如果是权利人,他是请求法院去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原来认定的原则是,第一你要主张你的损失,如果你的损失无法明确的话,你可能要去证明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在这两点都无法确定的前提下,由法院根据具体的侵权事实来确定一个赔偿数额。”黄德海律师表示:“现行的《著作权法》,赔偿限额是50万元, 6月份实行的新的《著作权法》,它的赔偿限额是提高到了500万元,也就是说,我国已经加大了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健慧 张凯 朱晓荣 实习编辑: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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