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凤岭佳园小区是一个拆迁安置房小区,小区的业主是符合安置条件的住户。12-24,有小区居民反映,近两年来,他们每天都能看到一些从附近火车站过来的陌生面孔住进来,而且小区还有所谓专人迎来送往,疑似有人在安置房内开旅馆。
陆女士住在凤岭佳园小区17栋,从今年年初开始,她发现之前都很冷清的隔壁房间开始热闹起来,而且每天来来往往的都是陌生面孔,这令她很疑惑。一次偶然机会,陆女士发现这些人原来是来住店的。
陆女士跟随人群到了小区,发现招客的“老板”安排这些人住到了她家隔壁那套房。陆女士赶紧上网查看,发现他们小区把住房改成旅馆的远不止这一家,诸如芒果酒店公寓、南宁柴旺温馨旅馆、南宁利华酒店公寓、南宁百吉公寓等几个旅馆,地址都是凤岭佳园小区。对于这种现象,小区其他居民也都有所察觉。
南宁凤岭佳园小区居民罗先生介绍,我们每天上下班回家的时候,都发现很多陌生面孔在电梯里面碰到,基本上就不会是同一栋楼的住户。
南宁凤岭佳园小区居民江女士表示,我觉得太不安全了,特别是现在又是疫情,真的你要是万一有一个,整个小区就难搞了。
这些安置房里的小旅馆究竟是谁开的?是房主还是租户?记者决定以旅客身份上门。
记者按照网上的订房房号,先敲了2804号房无人应答,又来到2904号敲门,仍旧无人应答。此时有居民向记者反映,看到过17栋的一楼小卖部老板曾多次带旅客进来住宿,记者决定再次以旅客身份去会会那位小卖部老板。
记者跟随这名女店主,坐电梯来到了17栋1104号房,刚一进门,女店主就开始介绍房内的环境和布局。
店主表示,这种就是公寓那种类型的,一个房间有两个床按房间卖,一晚是128元的。
记者发现,这套房面积约有90平方米,原来的客餐厅被隔成了两个小房间,再加上原有的3个房间,这套房一共有5间房,大房间一晚128元,小房间一晚80元。这名女店主表示,因为他们的旅馆离南宁火车东站很近,加上价格便宜,平时有不少人预订,如果记者看不上这套,她在隔壁小区还有一套。记者随后借故离开。
这样一个安置房小区,有人竟堂而皇之地把住宅改成旅馆,带着旅客进进出出,小区物业难道不知情吗?
南宁凤岭佳园小区物业经理覃乃宁表示,我们目前掌握的现在比较集中一点就是17号楼和23号楼,这两栋楼比较多一点,可能有5户这样子,(我们)已经向政府部门、住建部门,还有派出所那边都报备了的,工商部门都报备的,
而且业主这块也电话告诉他了,现在还没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表示,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对社会特殊群体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属于住宅性质,如果私自改作经营,户主的行为就涉嫌违法。
记者也把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了辖区公安机关及住建等部门,工作人员回应会派人过去核实,如果属实,会责令改正和取缔。
(素材来源:广西台新闻中心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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