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下午五点钟左右,在泰州姜堰区久源上郡小区4号楼,一名男童从楼上坠落。据男孩儿的父亲介绍,事发后,4号楼一名业主听到了巨大的响声,这才发现孩子坠楼了。尽管发现及时,但是因为孩子伤势过重,当时便没有了呼吸。
坠楼的男孩今年12岁,是该小区5号楼的住户,今年上五年级。孩子的父母是河南人,2013年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子,孩子平时由爷爷奶奶照看,事发前,家长并未发现孩子有任何异常。孩子的父亲樊长健介绍,孩子做完作业就出去玩了一会儿。
男童是怎么从高层坠楼的呢?警方在4号楼第10层的窗户处,发现了男孩攀爬的痕迹,在窗户的玻璃上,还发现了孩子的几枚指纹。警方初步判断,孩子是从10楼安全通道的窗户上坠落的。据孩子的母亲介绍,孩子平时非常乖顺,经常帮着父母做家务。悲剧发生后,孩子的母亲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
对于这场悲剧,孩子的父亲表示,小区的物业管理与小区的开发商都有一定的责任。事发后,孩子的父亲调取了相关监控,发现孩子是从4号楼的单元门,独自进去的,该单元门长期损坏,不需要刷卡就可以自由出入。另外,孩子的父亲认为,开发商在设计窗户的时候,存在技术缺陷和安全漏洞。“窗户开得非常大,开得那么大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玻璃开得这么宽,就算一个成年人钻进去,也能掉的下来。”
那么,事发的窗户是否真的存在设计缺陷呢?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的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久源上郡小区建于2013年,所有的窗口都是按照国家《住宅建筑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事发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高于0.9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于窗户开关是平开还是提拉,取决于实际使用功能,国家并没有强制性规定。
久源房产开发公司工程部刘经理说:“竣工验收包括消防部门,包括消防安全,都必须要做的,按照你这个说法,我们开发商一点责任也没有啊,在这个事情上,我们是没有责任的。”
随后,记者又找了了小区的物业了解情况,物业公司表示,因为涉及到人身伤亡事故,接下来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美林物业公司王经理说:“包括到派出所协调,我也是这么说的,你说让我物业公司承担什么责任,对不起,法律我不懂,我怎么好回答呢。”
那么,孩子坠亡的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律师表示,如果小区开发商确实存在设计缺陷,那么开发商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另外,小区物业在管理上要尽到应尽的义务,保障业主的安全。
江苏江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单邦来表示:“如果物业存在管理不善,或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情况,比如说没有尽到安全提醒,或者没有尽到相关门窗的及时维修啊,或者是管理义务,导致存在擅自进入的这样一种情况,也可以向物业提出赔偿的这样一种要求。我们同时也呼吁开发商物业在建设房屋,维护房屋时要充分地尽到注意义务,一方面不光是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造,同时在建造的时候,要考虑到相关的安全隐患。”
(来源:泰州新闻 记者:王宇 实习记者:翟旭阳 编辑:曾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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