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枣枣是“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的当事人。2018年,她到医院寻求“冻卵”被拒,2019年将医院告上法庭,2022年一审败诉,直到今年8月二审结果出炉,维持一审原判,整个过程历经了五年的时间。五年来,关于女性生育以及单身女性生育的相关政策也发生了调整和变化。看看新闻Knews记者一直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围绕案件对当事人徐枣枣进行了数次采访。
今年8月,36岁的徐枣枣在家中直播。她拆开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二审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维持原判。也就是说,徐枣枣还是败诉了。这个结果虽然让她感到遗憾,却不意外。历经五年的时间,她对于单身女性争取“冻卵”这一议题有了更深的思考。
时间回溯到2019年,31岁的徐枣枣第一次出庭参加该案的审理。“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的标签吸引了不少记者来到现场。
2018年底,30岁的徐枣枣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咨询“冻卵”事宜。经检查,医生确认她的身体状况符合要求,但依据原卫生部于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院拒绝为她提供“冻卵”服务。回忆起那次就诊经历,徐枣枣感到心里不适:“感觉就是被逼迫着要赶紧结婚生孩子,也没有别的选择,我的生育权也无法被保障。”徐枣枣认为北京妇产医院拒绝向她提供“冻卵”服务侵犯了她一般人格权中的生育权。
一审开庭前,很多人充满了关心和好奇:什么是“冻卵”?为什么要“冻卵”?
“冻卵”是指将母体健康时的卵子取出冷冻,阻止卵子随人体衰老,等想生育时再取出冷冻的卵子使用,是一种保存女性生育力的方法。不少女性称这一技术为生育最后的“后悔药”。
原国家卫生部于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禁止为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时至今日,该规范已经出台了二十多年,女性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很多女性认为,工作收入情况、育儿成本、孕期权益和社会支持系统等等,共同构成了“最佳社会生育期”。而“最佳社会生育期”和最佳生理生育期的时间段可能出现的不匹配,使得“冻卵”成为了一种选择。
2020年,记者以单身的身份先后去了国内两家三甲医院的生殖科咨询,也经历了和徐枣枣类似的“待遇”。
12-24,该案一审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徐枣枣认为,医院的限制条件使得单身妇女无法自主选择生育力保存,等于是没有保障她的生育权。医院则表示,拒绝原告方的请求符合相关规定。
另外,医院认为“冻卵”技术仍不成熟,存在风险,因此拒绝“冻卵”合情合理。但徐枣枣方认为,任何手术都有风险,如果有相应的术前告知,这一风险可以由患者来承担。
医院还表示,单身女性“冻卵”,可能引导女性推迟生育年龄甚至单身生育,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对此,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主任医师徐丛剑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一旦完全开放之后很难保证不出现包括买卖卵子、代孕等其他伦理问题。而且我国的法律法规,对这些限制也还没有达到适应的程度。”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的另一焦点在于,不为徐枣枣“冻卵”是否侵犯了她的一般人格权中的生育权。医院认为,“冻卵”手术有一定风险,不给单身女性“冻卵”是一种对女性的保护,而非侵权。
2019年,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对外宣布,取得了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但没过多久,湖北省卫健委回应称,已经对该医院进行了查处,当地并未放开对健康未婚女性实施“冻卵”的禁令。
过去的几年当中,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主任医师徐丛剑一直在呼吁,应该首先允许特定条件下的未婚女性实施“冻卵”。比如帮助患有恶性肿瘤或与卵巢相关疾病的单身女性提前保存生育力。在专家的不断呼吁下,近年来,我国多地医院对有相关疾病医疗指征的未婚女性开放了“冻卵”。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彭静递交了提案,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权利。对此,国家卫健委回复表示:“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超出医学指征、将辅助生殖技术作为商品向健康人群提供,会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为目的导致技术滥用。”
2022年7月,徐枣枣诉北京妇产医院侵害其一般人格权案一审败诉。她随即提出了上诉。
二审开庭前,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其中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对此,民间解读为这是地方政策允许单身女性生育的开始。
目前,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卵巢储备功能明显下降的,或者因疾病治疗有可能导致卵巢功能明显下降或衰竭的单身女性,可以实施“冻卵”。该院副院长及生殖医学学科带头人张松英建议,如果单身女性到了35周岁,卵巢功能有下降趋势,本人又有强烈的保存生育力的意愿,在医生充分知情告知谈话后,可以进行“冻卵”。她认为:“‘冻卵’可以在有序和有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逐步放开。”
国家卫健委在数次回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内容中,都提到将对生育力保存技术应用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推进条例制订工作。
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后,徐枣枣开始运营自己的自媒体账号。她希望通过分享自己的经历,获得更多人的理解,从而推动改变。
今年8月,徐枣枣终于等到了二审判决书。虽然终审维持了原判,但判决书中提到:“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医学伦理规范也可能发生相应变化,待条件完备后,双方可另行解决相应争议。”
案件二审宣判后,记者第三次见到了徐枣枣。和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相比,她少了一些对不能“冻卵”的愤怒,多了一些对政策和各界讨论的理解,心态更加成熟,对这个议题也有了更深的认识。不变的是,她仍然是一名单身女性,对于“冻卵”的诉求一如既往。五年来,生育政策逐步放开,单身母亲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单身女性的生育权正在受到重视。未来,希望在严格的监管和健全的制度保障下,女性选择冻卵的决定,不再需要找种种理由和“借口”。
编辑: | 王抒灵 |
视频编辑: | 王岑峰 |
摄像: | 李响 李维潇 吕心泉 |
责编: | 陈瑞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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