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丢了贵重物品,第一时间都会报案求助警察帮忙找回来。但是在不久前在广东佛山顺德杏坛高赞村的黄先生,丢了东西后报案最后却被当成了嫌疑人。
近日黄先生报警声称,自己停放在住处公寓门口的黑色电动车被偷了。
经过查看监控录像,他发现是一名头戴塑料袋的男子,把车给偷偷推走了,有了视频证据,这名偷车男子再怎么“乔装打扮”也逃不出警察的手掌心。
民警花了不到一天,就把这名偷车男子给抓了。
本以为这是一起普通的偷车案,但随着民警的调查才发现越来越多的端倪。
在被民警找到后这名“偷车”男子蓝某却表示:电动车本来就是他儿子的。
蓝某告诉民警,电动车是他儿子几年前购买的,后来儿子有事回老家,就把车停在了住处公寓门口,自己也曾告知过房东。
这么说来既然车是自己儿子的,蓝某为什么又要去“偷”呢?
这下,案件的疑点全落到报警人黄先生的身上。经过民警询问黄先生终于道出这辆车的来源。
几个月前,黄先生发现自己住处公寓门口,停了一辆封尘的电动车。他觉得自己把这辆没有主人的车,翻新后拿来代步,并且用完放回原处不上锁的话,应该不会构成盗窃罪。
就在三个月前,蓝某发现儿子的电动车不见了,让他感到奇怪的是,不久后,电动车又莫名其妙出现在原来的地方。而且本来很残旧的电动车,居然焕然一新了。
蓝某这下明白了,是有人私自使用儿子的电动车。
看到眼前的“新车”蓝某也下定决心:把爱车取回家。于是他自作聪明,故意在头上套上塑料袋后把这辆车推走。事情总算水落石出了,蓝某洗脱了嫌疑,还自己清白,而黄先生反而被教育,他成为了案件的嫌疑人!
因为在向民警求助的时候,黄先生表示电动车,是他7月份花了3500元买回来的。
所以说,报警一定要诚实否则会出大事的,鉴于黄先生谎报未出现严重后果,民警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素材来源:广东公共频道《DV现场》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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