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到一位家长的求助,称自己的孩子五岁的冉冉(化名)是幼儿园中班学生,原本应该与其他孩子在教室里玩耍,然而现在,他却不得不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忍受着剧烈伤痛。事情发生在5月28号星期二,当天上午11点钟,正在教室玩耍的冉冉突然一屁股坐到盛满热汤的桶里,导致下半身大面积烫伤。
6月4号下午,在安医大一附院烧伤科,记者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冉冉,他的胸部以下、膝盖以上裹着纱布。
据冉冉的母亲邓女士介绍,儿子冉冉在合肥明星幼教荷塘月色幼儿园上中班。5月28号上午11点多,冉冉在是大班教室里被热汤烫伤的。“我第一时间得到的消息,因为我也是幼儿园的老师。”
冉冉的父亲向记者反映问题时,并没有提到冉冉的母亲是幼儿园老师,事发时就在现场。邓女士说,自己是大班老师,教室在三楼;儿子冉冉是中班学生,教室在二楼。5月28号那天,冉冉身体不舒服,邓女士就把儿子带到自己教室照看。
邓女士介绍,上午11点快到午饭时,她正在给一个小朋友订正数学作业。冉冉看了一会觉得没意思,就往小椅子上坐,没想到原本放小椅子的地方变成了一桶热汤。“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桶热汤,孩子也没回头看,就下意识地直接坐进去了。然后他就叫,我第一时间把他拉出来,抱到水池用冷水冲。”
其他老师闻声而来帮忙,有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冉冉很快被送到医院救治。冉冉的家长反映,6月4号是事发后的第八天,但是截至到4号,幼儿园方没有垫付一分钱。这让冉冉的父母无法接受,这也是冉冉的父亲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求助的原因。
冉冉身体三分之一的皮肤遭烫伤,至少有一处深三度伤。这几天,孩子遭受了巨大的疼痛折磨,常常在睡梦中哭醒。邓女士介绍,住院一个星期,已经花了三万块钱,都是自家拿的钱。
6月4号下午,在荷塘月色小区外,记者和律师见到了冉冉的父亲沈先生。沈先生介绍,孩子被烫伤后,幼儿园负责人多次到医院探望,态度也很好,但是就是没有垫付医药费。
沈先生说,幼儿园的负责人曾表示园方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具体承担多少,对方一直没有表态。
律师在了解事情经过后表示,该事件的最大争议点是受伤孩子的母亲是幼儿园教师,同时出事时,孩子由他母亲亲自看管。但律师认为,这个因素并不直接与责任划分有关。首先,冉冉是该幼儿园的学生,第二,冉冉在幼儿园内的教学时间里受到伤害,第三,保育员没有掌控好汤的温度,致使冉冉烫伤。这些情况才是确定幼儿园责任大小的主要因素。
律师表示,至于邓女士作为教师身份,应该承担多大责任,那是园方管理方面的问题。目前,此事件仍在进一步协商处理中。
(来源:安徽公共频道 编辑: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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