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已公布。为使考生正确理解录取规则、知晓录取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人今天就考生关心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今年本市中招录取工作的总体特点如何?
今年中招政策整体保持稳定,中招报名人数约7.03万,比2017年减少约4600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总规模与去年相当,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去年持平,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有所增加。
*“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是怎么产生的?
根据全市考生中考成绩频数分布和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市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各类学校在投档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就是各类学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只是学校录取的“底线”,从历年的实际录取结果来看,部分热门学校的实际录取分数线要高于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什么是“民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在本市中考成绩公布后,民办高中在招生计划的范围内可参照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学校所在区招考机构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由区招考机构进行投档录取。
*为什么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分线比去年有所下降?
影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高低的主要因素是当年中考成绩(包括平均分数和各分数段的人数分布)、考生人数、招生计划数等。今年中考报名人数明显减少,而高中招生计划基本保持不变,但“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明显增加,其中中本贯通招生计划增幅超过20%,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增加近10%,为维持普通高中和中职校正常发展规模、确保各类学校有适合培养目标的总体生源质量和生源数量,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分线有所下降。
*什么是“学校录取分数线”?
“学校录取分数线”不同于“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它不是预先划定的,而是由市、区招考机构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投档办法和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自然形成的。对某所学校来说,在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这所学校按招生计划数录取的末位考生的分数就是该校的录取分数线。
*今年中招志愿如何填报?
本市中招志愿填报分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分高中和中职校2类,其中高中包括推荐生和自荐生,中职校包括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校自主招生;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分为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一至十五志愿3类。
*本市中招录取的程序是怎样的?
中招录取分为“提前招生录取批次”(简称“提前批”)和“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简称“统一批”),录取时,按照先提前批、再统一批的顺序进行。
提前批录取顺序为:(1)高中推荐生和自荐生同时进行,不分先后;(2)高中国际课程班;(3)“中本贯通”;(4)“中高职贯通”;(5)中职校自主招生。
统一批录取顺序为:(1)“零志愿”录取;(2)“名额分配志愿”录取 ;(3)“一至十五志愿”录取。未被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可进入“征求志愿”阶段。
*一至十五志愿如何投档录取?
一至十五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录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只要检索到考生的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一旦投档被录取,考生之后的志愿自然失效。
*学生被志愿学校录取后,是否可以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而顺延至后面志愿的学校?
不可以。
*考生如果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家长能否自行联系学校就读?
不能。因为不通过统一招生录取程序、由家长自行联系就读的考生,将无法获得上海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学籍。
*什么样的学校会有征求志愿的机会?考生如何填报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的学校必须是按志愿投档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这些学校有普通高中学校(以收费较高的民办高中为主),也有中职校。
各区招考机构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余额,通知“一至十五志愿”未被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填报征求志愿表,按照征求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也可在征求志愿阶段补录取无去向的考生。
*录取中职校的考生是否可以放弃中职校改读普通高中?
不可以。
*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录取去向?
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区招考机构网站及招生学校网站等查询录取去向,也可通过初中毕业学校了解本人录取去向。
*如何保证中招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
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的精神,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和各区招考机构及招生学校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招生录取工作机制,明确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及各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各招生单位和招生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八不准”“十严禁”等招生纪律。本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也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厉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做到“岗位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治招”,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市、区招考机构以及各招生学校,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8〕19号)中的“2018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内容”所规定项目,向考生和社会适时公示招生信息及招生进程,考生和家长如果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市或区招生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应资格。通过各项措施,保障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中招最低投档分数线图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朱玫 实习编辑:丁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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