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烟台市公安局发布通报,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公安局已组成工作专班,并商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前期芝罘公安分局侦办的案件事实及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正在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2-24,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通报,12-24一女子报案称,其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第二天,芝罘分局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经侦查,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遂于12-24决定撤销此案,并通知了当事人。后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芝罘分局于12-24决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芝罘分局表示,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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