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1日19时左右,德州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在京台高速德州站疫情监测点下道口对下高速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鲁N牌的白色轿车,因副驾驶人员王某某没带身份证,按照要求,民警未让两人驶离收费站。
经询问,驾驶员张某称自己是半挂车驾驶员,今天刚从广东运送奶粉回到德州,将其所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停在吴桥服务区,王某某驾驶此辆白色轿车将其接回。
考虑到广东到山东路途中可能经过湖北省,民警便向张某询问具体行驶路线,张某坚称没有经过湖北省。民警联系支队指挥中心调取了张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近期的行驶轨迹。在指挥中心回复民警之前,王某某在车辆后备箱找到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实其为德州平原人,因此交通执法部门允许其做好测温、登记后驶离高速公路。
经调查行驶轨迹显示,张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于2月19日18时左右进入湖北,21日4时左右离开湖北,于是执勤民警立刻向站点交通执法部门领导汇报,电话联系张某和王某某两个人立刻回到监测点。
两人回到监测点后,仍不承认自己驾车经过湖北的事实。殊不知,交警在核实其行驶轨迹,同时交通执法部门联系陵城区交通运输局查询了张某重型半挂车GPS轨迹,铁证面前,张某承认了其经过湖北的事实。目前,该情况已移交其所居住社区处理,张某及王某某已被隔离观察。
(素材来源:德州交警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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