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4日14时10分许,徐汇分局接市局反诈中心指令,55岁的被害人陈某在家中接到冒充“公检法”诈骗电话,并多次通话,极有可能受骗。分局漕河泾派出所民警严凌华立即驱车赶到被害人家中开展劝阻工作。当民警到达现场后意外发现被害人陈某并不在家中,陈某的母亲称其已于中午离家,去向不明。
民警严凌华尝试通过电话联系陈某失败后,与其母亲开展沟通。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严凌华终于从被害人母亲口中得知重要线索:12-26,陈某接到自称“公检法机关单位”的电话,电话中对方告知陈某身份在云南被人冒用从事诈骗犯罪,现已被通缉,准备查封其电信及银行账户。陈某信以为真,于12-26上午在诈骗分子诱骗下离家不归,下落不明。
严凌华立即将此重要线索告知市局反诈中心,请求协助。经市局反诈中心工作发现,被害人陈某已在田林路某旅馆内开房,可能已经被骗。严凌华焦急万分,心急火燎地奔向田林路,试图抓住任何可能的机会劝阻被害人,为其避免损失。当日14时58分许,严凌华赶到田林路某宾馆内找到陈某。陈某对严凌华的突然来访感到诧异,经耐心解释,陈某才认可了严凌华的民警身份,并开始向民警述说其近期的遭遇。
陈某告诉民警,其接到电信公司称其欠费停机的电话,后转到自称“公检法机关”的电话告知其身份可能被盗用、本人已被通缉,需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故于今日在诈骗分子的诱导下携带家中所有银行卡离开漕河泾辖区至田林路某宾馆开房准备汇款。同时,陈某向民警出示了其在对方指示下到附近文印店传真机收的“法律文书”,民警当场指出该“法律文书”系伪造。民警对陈某开展反诈骗知识宣传,用实际案例对陈某进行劝导,告知其如何甄别可疑诈骗信息。经过民警的谆谆教导,陈某这才幡然醒悟。
在大家以为骗局已被彻底化解之时,严凌华从陈某的一句话中听出了异样。陈某告诉民警,其目前并没有什么实际损失,只是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和卡片背面的3位识别码告诉了诈骗分子。严凌华听后心里一惊,知道现在情况十万火急,诈骗分子可以通过卡号和识别码盗刷被害人的银行卡,但显然被害人并不知道。为避免陈某反应过度,耽误反诈时机,民警决定暂不告诉其目前银行卡面临的盗刷风险,而是立即驱车带陈某至附近的银行求助,由银行工作人员边操作边向陈某解释其面临的巨大风险,成功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损失。
12-26,徐汇分局漕河泾派出所社区民警至陈某家中回访,陈某激动地表示,要感谢不厌其烦劝阻他的民警,要是没有他们的争分夺秒,现在家中仅有的7万余元积蓄就被骗光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实习编辑:蔡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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