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开发商要在新房开盘至少10日前向公证机构申请摇号排序公证,开盘前在售楼现场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已积累客户名单。在积累客户时,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关系户等购房的入围条件,本项目代理销售企业以及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员工不得入围。
其实,细心的读者一定会想起来,两个月前,也就是今年5月,上海市住建委就曾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应当在10日内公开全部的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的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外销售,当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项目,应当采取有公证机构主持的摇号等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现场公示。
从《通知》到《实施意见》,一个鲜明的变化是执行方式出现了微调。前一份文件中,商品房销售启动公证摇号的前提是“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项目”,而最新的文件已经删去了这一前提,表述为“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应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也就是说,不管客户数量有多少,现在上海商品房新盘要开盘卖就得公证摇号。
这样一改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听小眼哥细细道来。
举个例子,以往新盘开盘,总房源有600套,来买的客户有500组,从供需来看,其实购房者人人都能买到房子,但是开发商为了营造房源紧俏的局面,往往会选择分批开盘,比如先放100套房源销售,通知500组客户去买,5个人买1套,房源势必“日光”。然后第二次开盘,继续放100套,让剩余400组客户抢,4个人抢1套,依旧“秒杀”,这时,开发商就要动脑筋炒作涨价了。第三次开盘,继续放100套给300组客户去抢,尽管涨价,但房子还是3个人抢1套,大家还生怕抢不到,到下一轮又要涨价呢。
这当中,也不乏大量投资投机者趋之若鹜。这就是从前“人造日光盘”、“人造牛市”的手法。
为了杜绝人为炒作,所以政府管理部门要求开发商一次性全面开盘房源,同时在今年5月份时出台《通知》,要求当蓄客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要进行公证摇号。但问题又来了,政府怎么知道开发商蓄客有多少呢?如果开发商有意隐瞒,这公证摇号的新规不是形同虚设吗?
所以最新出台的这份《实施意见》又在《通知》基础上打了“补丁”,要求但凡房源新盘开盘,都得公证摇号,并且把摇号主体从开发商变成了第三方公证机构,同时要求开盘现场公示购房者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以此确保没有浑水摸鱼的行为。就在昨天,嘉定区某楼盘成为上海商品房销售新政落地后的第一个公证摇号的楼盘。
住建委方面透露,实施细则对开发商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需要登记购房者身份证、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以避免带着利益诉求的购房群体出现,还明确,假如开发商违规,会面临暂停网签,记入上海全市信用管理“黑名单”的处罚。新政实施后,将大大提高执行效果,成为稳定房价和市场预期的基石,切实保护好购房者的利益。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朱正炎 陈弋 实习编辑: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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