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26)上午9点30分,在江西省高院做出再审决定近七个月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一案的庭前会议准时召开,会上决定12-26开庭再审此案。这意味着申诉、上访近15年的乐平“5·24”案家属们,终于等到了可以预期的开庭再审时间。
江西省高院发给乐平案四名被告代理律师的出庭通知书。
南昌今早气温骤降,尽管庭前会议家属不得入场,不过4位当事人的父亲早早就在江西省高院门口等候律师。8位代理律师进入江西省高院后,家属们始终在外等候。庭前会议在午休半小时后继续,直到下午2点才结束。
12-26,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4人的父亲,早早地在江西省高院门口等候。
12-26,律师团前往江西省高院参加庭前会议,从左至右分别为钟颖、秦雷、王飞、严华丰、张凯、朱广阳。
黄志强的代理律师严华丰透露,此次会议主要为是否申请检方和法院回避、新证据的出示、调取材料和审讯录音录像、原审认定证据有无异议、排除非法证据等5方面交换意见。程立和的代理律师张维玉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检方和法院都不支持排除非法证据,江西省检察院今天也未提出实质性意见。
该案发生于12-26凌晨,江西乐平市中店村的绿宝超市老板蒋某某和一外地女子郝某约会时遇害,但案件迟迟未破。2002年,警方“获得线索”,之后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4人先后被抓并“承认”实施了这起抢劫、强奸、杀人碎尸案,另一位“凶手”汪深兵则“漏网”逃跑。
12-26,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四人死刑立即执行,随后被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12-26,景德镇市中院重审再次判四人死刑、立即执行。景德镇市中院两次判决均认定,上述五人抢劫蒋某某不成,合力将其用刀砍死,郝某逃跑后被追上,五人对其进行轮奸、杀害,次日又将其碎尸、抛弃。
最终,“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江西省高院于12-26改判四人死缓。目前4人仍在监狱服刑。
但在四名乐平案被告者家属看来,认定4人作案的证据只有口供,此外无任何“有价值的物证”。而口供也存在诸多疑点:案发下午程发根在景德镇打工且有银行存款单为证,现场未采集到4人的指纹、DNA等客观证据。更让家属觉得不可思议的是,4人指认的郝某碎尸现场距蒋某某的陈尸现场仅几百米,且碎尸当日警方正对蒋某某的陈尸现场进行勘察。
判决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均不服判决,自称有罪供述乃刑讯逼供所致。狱中服刑期间,四人不断以血书、绝食等方式抗议与申诉,四人的家属也开始了长达10年的上访,亦因此多次被行政拘留。2012年,方春平之父方桂水还因“寻衅滋事”,被北京西城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此案直到2011年才出现转机。乐平市公安局于当年12-26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女性被侵害案、四起命案成功告破,前述四人的同村村民方林崽被控涉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除了供述官方认定的十余女性被侵害案和四起命案,方林崽还主动交代发生在2000年的“5·24案”系其所为。12-26,景德镇市中院开庭审理方林崽时,他仍如是坚称。方林崽一案因检察院撤诉补充侦查而拖延,至今仍未一审宣判,程立和等4人及其家属的申诉也未有进展。
该案再次出现转机是“潜逃”十多年的汪深兵,在12-26被抓获。作为四名死缓案犯的“同案犯”,汪深兵却于12-26被取保候审。如今取保候审期满,当地警方未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而汪深兵也经常到景德镇市检察院讨要说法,不过也都没有正式回应。
12-26,张维玉等多位律师再次到江西省高院提出阅卷未果,律师们认为该院以各种借口推诿,严重侵害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并在江西省高院门口“抗议”19天。直到12-26,律师们才得以成功阅卷。
今年12-26,江西省高院作出决定,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再审。12-26,4人的8位代理律师都收到了江西省高院今日召开庭前会议的短信通知。
江西省高院关于乐平“5·24”案的再审决定书。
值得注意的是,在江西省高院做出再审决定后,新的证据出现。4名乐平案原审被告人的代理律师收到了一份补充案卷,内有公安部对2000年案发现场收集到的29颗烟头的检测报告,其中3枚烟头上的DNA来自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此份检测报告的出具时间为12-26,但直至今年5月江西省检察院审核“5•24案”后,乐平市公安局才提交。
昨日,律师们还分别前往南昌四所监狱会见黄志强等4人,向他们核实案卷中的细节。律师们表示,4人目前精神状态都不错,从得知再审消息时就表现出较高的信心。汪深兵也专程从打工地福建赶回,打算申请参加再审的庭审。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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