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警方向市交通委执法总队移交了一名醉酒驾驶的网约车司机,执法部门深入调查后,还发现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还是一辆“马甲车”。
8月19日23时38分许,在中山北路镇坪路处,普陀警方在对一辆牌号为沪ADF5876荣威牌小轿车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其涉嫌醉酒驾驶,经现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数值达119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童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2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所幸在被民警查获前,童某驾驶的车辆未发生交通事故。然而,另民警感到意外的是,车辆竟然还有乘客。据童某供述,当天10时许,他独自在家中饮酒,大约喝了4两左右的白酒后在家中睡觉休息。当天22时40分许,一觉醒来的童某自认为已经酒醒,便出车接单,没想到刚接了第一单就被民警查获。
12-25,普陀公安将童某移交给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六大队,由交通执法部门对其从事网约车非法客运一事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12-25当晚,童某驾驶沪ADF5876荣威牌小轿车,利用“阳光出行”网约车APP软件接的订单,欲将乘客从博园送至NEWBEAT酒吧。当调查人员打开童某手机软件接单记录时,竟然发现软件中注册的车辆牌号竟然为DF5876。
据了解,目前,本市所有网约车平台日常运营数据均按照法律规定接入市网约车监管平台,交通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对全市网约车实行线上监管。一旦网约车发生安全事件,交通部门可通过车牌对车辆行驶轨迹和运营情况实施倒查,并可以对车辆实时定位追踪。而童某的车牌号却与实际不符,即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2-25上午,市交通委执法总队约谈了阳光出行网约车平台上海负责人,要求阳光出行网约车平台提供当时童某注册平台时使用的行驶证照片及视频。经查,阳光出行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对沪ADF5876车辆进行线下验车时,未严格落实验车要求,审核人员在输入牌号时,误将“沪ADF5876”录入成“DF5876”。
约谈现场,市交通执法部门对阳光出行平台提出了整改要求:1.严格落实线下验车机制。对已注册车辆进行全量线下验车复查,确保线上线下车辆信息一致。2.提高系统对错号的识别率。结合上海新能源车与燃油汽车车牌特点,完善系统录入“牌号颜色”和“号位数”,防止人工“多录少录”。3.建立线上视频验证机制。即要求驾驶员在线上申请车辆注册时,提供人、车、证合影视频。防止驾驶员通过PS行驶证照片,修改车辆性质注册平台。对发现驾驶员使用伪造行驶证的,及时向执法部门提供视频线索。4.积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平台注册驾驶员开展行车安全教育,对发现驾驶员有超速、闯红灯、酒驾等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停止派单,并向全平台驾驶员予以通报。市交通执法部门表示,即日起,交通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线上线下车辆信息不符、使用假行驶证(含修改行驶证照片)注册平台从事网约车非法客运的专项整治。对发现上述存在违法违规的驾驶员,将坚决从严从重处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谢丹青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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