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一对夫妇近日意外发现,8年前通过试管婴儿诞下的孩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此事在社交平台上迅速引发热议。
据多家媒体报道,2011年,50岁的陈先生夫妇因婚后未育前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生殖中心就诊。2012年他们在这里通过试管婴儿手术方式,用双方的精子、卵子培育胚胎产下一个孩子。但到了2020年,两人意外发现,孩子与两人都无血缘关系。随后陈先生夫妇将医院告上法庭。法院在一审审理后作出判决,排除了孩子在生产过程中抱错的可能,判定医院在胚胎冻存方面存在编号重复、解冻记录不全、核对过程缺失等问题,存在医疗过错,判定该医院负全部赔偿责任,赔偿64万元。
目前,当事人陈先生最想要知道的是,自己的胚胎究竟去了哪里,是否有亲生的孩子在世,而自己养育了8年的孩子,他的亲生父母又是谁。但遗憾的是,该院生殖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陈先生的孩子没出生,至于胚胎去哪了、现在这个孩子的父母是谁、哪个环节出错了,全都查不到。这位负责人还劝陈先生“人生要豁达,没必要计较”,在社交平台上也引发了网友广泛质疑。
此事目前仍在继续发酵。安徽省卫健委一名工作人员20日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就此事回应称,事件的调查正在进行中,调查结果将适时发布。21日上午,看看新闻Knews记者多次拨打安徽省卫健委和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该院官网资料显示,这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教学医院。1993年成为卫生部首批三级甲等医院以来,曾连续12年入围中国最佳医院百强榜。不过,公开资料显示,该医院关联了数百起法律诉讼,其中作为被告身份、且涉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案件就达230起。
上海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卢意光认为,本案中,法院是在认定医院侵权的基础上作出了64万元的赔偿判决,但其实监管机构对于侵权责任的认定存在进一步明确的空间,可以引导双方围绕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双方义务等内容约定一个合同模版,然后根据合同来追究当事人的侵权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卢意光同时表示,此案引发了一定的伦理困扰。由于代孕在我国属于不合法的存在,陈先生夫妇与其养育了8年的孩子之间的关系该如何认定,也是一个问题。与此相关的,双方在法律上的抚养、赡养等权利、义务该怎么确定,也都存在厘清的空间。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因放错胚胎而引发试管婴儿伦理困扰的案例,并不多见。最近几年来,只有2021年在美国加州发生过一起类似的“乌龙”案件,一家生育中心弄混了胚胎,导致两对夫妻生下了对方的孩子,原因也是院方在操作流程上不够规范。虽然可以称为是个案,但考虑到这种伦理困扰给当事人带来的痛苦,在当前辅助生殖行业日益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们绝对有理由提高警惕,并对当前的操作流程进行检查和反思。
国家卫健委妇幼健康司在2021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不孕不育发病率在7%到12%,近5000万不孕不育夫妇渴望拥有自己的孩子,其中不少人寻求辅助生殖技术的帮助。据沙利文预测数据,2020年,我国的辅助生殖服务患者大约有70万。到2025年,我国辅助生殖行业市场规模有望增长至854.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4.5%。为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国家医保局近日已明确,要逐步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从2002年开始,国家卫健委(原国家卫计委)对于辅助生殖技术进行全面管理,针对中国大陆的所有医学专业人员首次引入准入制,根据医疗机构的技术、人员管理、资质、场地、设备,以及管理提出准入要求。到了2020年,国内具有试管婴儿牌照的机构一共411家,其中民营机构有44家。按规定,这些拿到准入证的机构每两年都要进行一次校验。
2019年,国家卫健委印发文件,进一步对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包括:全面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服务流程,完善自我检查、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患者身份查对制度和配子、合子、胚胎的核查制度,处理、转移、保存、使用等关键环节,应当有两人以上同时现场核对;对胚胎实验室等关键区域实时监控,监控录像至少保存30天。文件还要求相关机构健全病历档案管理制度,涉及供精治疗和赠卵治疗的医疗记录和法律文书应永久保存。
律师岳雪飞在接受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采访时表示,陈先生的遭遇让人颇为同情,但如果相关医疗记录一开始就出现了混淆或缺失,现在想要找回来的概率,的确非常小。这个案例提醒我们,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定期的检查和监督必不可少。与此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不仅是技术操作方面的培训,还有职业道德、责任心方面的培训。为了让培训不流于形式,还应当进行必要的考核。这样做的原因在于,无论是多好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最终还是要靠具体的人来落实。因此,只有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心,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类似事件的发生。
岳雪飞同时表示,此次案例暴露出,目前我们对于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和力度还不够。现行规定中对于违反规定情形的,一般来说就是给予警告、给予行政处分以及处3万元以下罚款。但从民事赔偿的角度看来,赔偿金额中既没有惩罚性的部分,总金额相对于生殖辅助技术的经营利润也显得“微不足道”,不足以形成震慑力。
(看看新闻Knews编辑:金梅 陈昱卉 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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