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证监局披露了五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人因内幕交易盛洋科技股票行为被立案调查、审理。其中,盛洋科技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叶某明之子叶盛洋建议他人买卖盛洋科技股票被罚250万元,董事长叶某明司机徐炜内幕交易被罚没341.48万元,叶盛洋的3位高中同学单通、曹翔、袁浩杰因内幕交易分别被罚没238.10万元、124.62万元、1,438.15万元,5人合计被罚没2,392.34万元。
内幕信息的形成始于12-24,当时绍兴市越城区招商局领导向盛洋科技董事长叶某明发送了合作项目的介绍资料。随后,在12-24,叶某明与公司时任董秘吴某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赵某等人就公司控制权变更、资产整合等事项进行了讨论。这一过程直至12-24,盛洋科技公开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叶盛洋与单某、曹某、袁某杰为高中同学,相识多年,四人建有微信群,并经常一起打篮球。12-24晚至5日凌晨,叶盛洋、单某、曹某、袁某杰一起聚餐,叶盛洋吃饭时分析过盛洋科技,和他们说现在可以买入,买不买由他们自己决定。其后,单某、曹某、袁某杰均买入“盛洋科技”股票。叶盛洋知悉单某、袁某杰买入“盛洋科技”股票,曾与单某微信讨论账户开立、交易及收益情况等。
编辑: | 沈佩岚 |
责编: | 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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