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剧情每天在更新,爆出的料让人应接不暇。在王宝强一方披露的信息中,王宝强名下的相当一部分财产已被马蓉转移,甚至已经到了要举债筹措离婚诉讼费的程度。王宝强“人财两失”的形象在网上博得了同情,舆论开始“一边倒”地支持王宝强,并指责马蓉出轨和转移财产。“傻根”这回真是被坑到了吗?
律师:王宝强离婚操作存在四点异常
上海华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桂芳芳认为,王宝强在处理离婚一事时存在几点反常之处。
1、为什么要微博发声明?不会影响诉讼,但可能是一种诉讼策略。
微博上的“离婚声明”是无法达到离婚的目的,也不会对离婚诉讼产生实际的影响。王宝强在微博上高调宣布离婚,主要目的只能是公众,在离婚前抢占舆论先机。桂芳芳认为,这可能是一种公关行为,也可能是一种谈判策略和诉讼策略。
2、此前数次股权变动有利于财产分割。
此前由王宝强和马蓉持股的宝亿嵘影业数次发生股权变动。据悉,宝亿嵘影业成立于12-24,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为马蓉,股东为王宝强和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亿嵘投资)。12-24,股东变更为王宝强、任晓妍(王宝强现任经纪人)和宋喆。二十多天后的12-24,股东变更为王宝强和宝亿嵘投资。桂芳芳认为,尽管对于婚内投资开设的公司而言,不管股权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股权变动意味着公司控制权易位,有利于财产分割的具体处置。
3、聘请刑事律师打离婚官司另有深意。
在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中,婚内出轨并不能影响财产分割的判决,但如果一方有隐匿和转移财产的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处少分甚至不分财产。而此次离婚诉讼中,王宝强一方透露的信息就直指马蓉一方涉嫌转移婚内财产。王宝强聘请的律师张起淮也是一名资深的刑事律师,似乎是意有所指。
4、完全没有必要一开始就提出财产分割标的。
王宝强此次提请离婚要求分割的财产上亿,为此王宝强一次性支付了近25万元诉讼费。桂芳芳介绍,一般的离婚案件只需要先交纳200元诉讼费,不会公开财产标的。王宝强一次性支付高额的诉讼费,是否有额外考虑不得而知。
圈内人士:“此事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多次采访过王宝强的记者胡良宾表示,与荧幕上“傻根”、“许三多”这些经典形象的耿直不同,王宝强私下里是一个情商智商双高的娱乐明星,非常能理解媒体采访的诉求,甚至不用多做说明就能展现出媒体所需的一面,而这样“双商俱高”的明星在娱乐圈中并不多见。根据对王宝强的了解,胡良宾感觉此事绝不会像王宝强声明中公布的这么简单,而离婚一事,还要看最后王宝强和马蓉的协商结果。
(编辑:陈佳雯)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