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吗?我要举报,我老公喝了酒,刚和我闹了点矛盾就和朋友开车出门了,我怕他出意外。”
12-29晚22时38分,嘉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严女士报警,称其老公张某酒驾。
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在严女士家附近设卡对车辆进行盘查,并且在附近进行搜查,终于在大舜朱思浜的一条河边发现了严女士家的车辆。
被发现时,河边的栏杆被压断卷入车底,车头也已经栽到了河里,幸好此处河滩土坡较高拖住了车辆,车辆才没有直接冲进河里,但驾驶室里却不见张某。
根据现场监控显示,当晚22时42分,张某刚出门还没到5分钟,开车路过此地时一脚油门一打方向盘,直直地冲向河里。
在晃晃悠悠爬上来以后,张某跟围观群众聊了会天便离开了现场。在咨询了张某当晚的几个朋友后得知,他可能去老丈人家里了。
果然,最后大家在严女士父母家附近发现了坐在路边与老丈人闲聊的张某,而面对交警的提问,张某都回答得含糊其辞。
经现场呼气时酒精测试,张某测试结果为159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等处罚。
据张某事后自己回忆称,当天晚上他与朋友在家中喝酒,后来与老婆发生口角,就和朋友决定去另一个朋友家里继续喝。
但出门后觉得委屈,就中途让朋友下车,自己想去老丈人家里诉苦,路上迷迷糊糊就开到河里去了,最后徒步走到老丈人家里。
警方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市民若发现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素材来源:嘉善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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