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晚上,在福建泉州市区池峰路万祥路段,一辆小汽车追尾前面正在行驶中的货车。隔天早上,两名司机带着事故照片和相关证据,到鲤城交警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处理,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这一起看似简单的追尾案有些“不寻常”。
照片显示,被追尾的货车后保险杠变形,小车则是车头进气栅、左前大灯、引擎盖受损。经过询问,交警发现,肇事双方当事人蔡某庚和蔡某堤姓名只差一个字,两人的信息几乎相同,住址也在同一个地点。
鲤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朱忠良:“进一步查询他们的户籍信息,发现他们是亲哥俩,亲哥俩发生这种追尾的事故就比较不可思议。我们就把它列为案件来调查,重新整理。”
监控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前,两辆车速度都很慢,形迹可疑。而事发地既没有信号灯、也不是路口,并不是容易发生追尾事故的路段,双方对事故责任却毫无异议,也有些奇怪。
鲤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朱忠良:“这就是双方当事人故意造成的,要骗保的案件。”
经审讯,蔡某庚交代,他驾驶的小汽车是老板陈某所有,该车之前撞到墙壁,导致前保险杠损坏,陈某要求蔡某庚到4S店修车。4S店工作人员杜某告诉蔡某庚,要将整个保险杠换掉才能保证维修后的美观,但是费用较高,也不能报保险。
鲤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朱忠良:“4S店工作人员就告诉他如果要进行理赔的话,可能要制造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就约定要找一部货车,蔡某庚想到自己的弟弟有一部货车。蔡某庚又怕自己控制不了,把握不住分寸,杜某就驾驶小轿车与这部货车(相撞),但是报的时候说是蔡某庚驾驶的汽车。”
15日晚8点多,蔡某庚让弟弟驾驶货车到池峰路,自己乘坐由杜某驾驶的车也前往该路段,按照计划开车撞上货车尾部,随后报警,并在第二天前往快处中心处理,不曾想被细心的民警识破。
三人被查后追悔莫及,他们将为自己骗保的行为付出代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素材来源:泉州广播电视台 《新闻广角》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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