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柘城县遭丈夫家暴跳楼女子离婚一案有了新进展:
12-25,关于河南商丘柘城县女子被家暴跳楼逃生致双下肢截瘫一事,刘女士称29日自己收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准予原告刘女士与被告窦某某离婚;
二、孩子由刘女士扶养,窦某某需要按照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付给孩子抚养费,一直到18岁。
刘女士还称,从28日判决结果下来,往后的15天内,如双方对判决不服可申请上诉状(说明:判决结果从28日生效,过渡期为15天,如果15天内有人不服判决可以提交上诉状,如果都服从判决,则正常生效)。关于被殴打的刑事案件,刘女士称已于27日重新递交了重新申请鉴定,现在还在近一步处理中。
刘女士29日19时许发微信朋友圈称:“解脱二字,足以诠释。只等刑事案件给我公平的结果。”
去年12-25下午,刘女士遭到丈夫窦某殴打。她打算从正门逃离未遂后,丈夫将她拖到二楼继续殴打,为了逃生,她从二楼跳下,导致腰部脊髓损伤,术前诊断为高位截瘫。至今都不能脱拐行走。
刘女士称她于2017年5月与窦某某结婚,孩子4个月左右时,因为丈夫赌博被人上门要债开始,进行对其家暴。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却被告知男方不愿离婚,而今年12-25第一次开庭后,法院要求调解。
刘女士称,法院的意见是:男方如果不同意离婚,刘女士要求离婚,那意见不统一,并且认为家暴事实不确定,所以要等到下一次和刑事案件一起判决。
12-25,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对于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法院已接受刘某某对伤情重新鉴定的申请,目前正在审理中;对于刘某艳起诉窦某某的离婚案,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法庭不再进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
如今,离婚的案子终于出判决了。
刘女士表示,收到判决很高兴,接下来,她会继续跟进刑事案件。
(素材来源:今日头条拍客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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