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中午一点多,一个男子在惠安县辋川镇政府计生大楼的三楼房顶上,做出要跳楼的动作。因计生办大楼与当地辖区派出所正相对,楼顶上男子的这一危险动作刚好被派出所民警发现了。
镇政府的宿舍楼刚好与计生大楼相邻,陈警官马上快速冲上这栋宿舍楼的四层,与楼顶上的男子对话。
陈警官通过与男子交谈得知,欲轻生的男子名叫刘某军,湖北省江陵县人,今年28岁,他自称因找不到工作,再加上无人关心,觉得世态炎凉,所以选择轻生。
看到刘某军情绪极度悲伤,其他民警也相继赶来开导他,极力劝说他放弃轻生。在他提出要喝水的情况下,民警特意将一瓶矿泉水扔到屋顶中间位置,诱使刘某军走下来。
最后,刘某军向陈警官提出了一个要求,给他七百块钱。
待钱拿上楼后,陈警官便从四楼跳到对面的三楼屋顶上,将七百元钱交给刘某军。见刘某军接过钱后,从楼梯走下来,在场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这一个多小时的苦口婆心劝说,终于打消了刘某军的轻生念头,可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却让民警感到愤怒。这又是为什么呢?
民警随后将刘某军带到派出所内,给他按排吃喝,恢复体力。民警在为其登记身份信息时,从公安系统网内跳出的信息,出乎民警的意料之外。
原来,通过系统查洵,发现刘某军本身在厦门、漳州、福州、宁德等地都有跳楼的报警记录,这其中还包括用跳楼来要求派出所送他到救助站等报警事项。
民警通过查询还发现,刘某军每在一地上演跳楼,得到救助后,并没有将钱拿去买车票回家,而是用于开房或上网。
因刘某军扰乱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惠安警方对他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而面对处罚,刘某军却表示等拘留出来后,仍将继续上演跳楼恶作剧。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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