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实践中,涉诉中小微企业往往因重要涉诉信息披露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融资困难。为减少该类困境,宝山法院在司法服务保障大局中跨前一步、主动服务、精准助力,创新开展为涉诉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说明服务的机制,帮助中小微企业打通经营发展中的难点堵点,让小微企业“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
许先生是一家小微企业的法务。不久前,他们公司在融资过程中碰到困难。由于前期与供应商的纠纷,他们被上诉到宝山区人民法院,银行根据公开信息了解到企业涉诉,融资险些搁置。好在宝山法院为银行提供了《企业涉诉信息说明函》,才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银行第一时间就给我们放贷了2700万,没有这份函的话,那可能就贷不到了这笔钱了。”许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刚好融资了两个项目,一个是1个多亿,一个是4.6个亿,总共是5.6个亿,都要这些启动资金来启动。”
原来,原先企业一旦涉诉,银行等金融机构就会收到第三方机构推送的涉诉信息,不过这些信息往往既不完整,也不准确,更不及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无法准确了解企业被诉原因、标的额等具体情况,难以对涉诉企业开展精准的信贷评级,为了控制风险,往往会对企业采取"一刀切"地拒贷、停贷、断贷,这无疑会给小微企业融资形成很大阻碍。“比如说我这个案子早就结了,但是网上一查,上面还挂着被执行人,或者还还挂着涉诉是被告,这样企业信誉就很受影响。宝山法院的这份函,可以帮助我们消除银行信贷评估过程,因信息不对称或者信息不及时更新造成的误判。”许先生说。
这张《企业涉诉信息说明函》的背后,是宝山法院有关涉诉信息说明服务的机制创新。
今年6月,宝山区人民法院对于被告是小微企业的案件予以了重点关注,在向小微企业发出应诉材料的同时,告知其如果因涉诉信息被不完整获取,导致企业在信贷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中遇到困难,可向宝山区人民法院申请相关涉诉信息说明服务,人民法院可视情况向相关单位出具《企业涉诉信息说明函》。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胡鹤飞表示:“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这个机制的推出,消除涉诉中小微企业与银行机构之间的信息差,给涉诉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进行精准画像,实现让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金融机构能贷、会贷。”
截至2023年11月,宝山区人民法院已向被告企业发送《告知书》632份,收到小微企业涉诉信息说明服务申请书共83件,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贷款共计超过1.25亿余元。该项工作还被作为创新机制写进新修订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们法院还正在打造该项机制的2.0版本,通过依托上海数字法院建设,开发相关的应用场景,对全市涉中小微企业的案件进行搜集,并通过大数据中心推送给金融机构进行访问,通过这种方式,缩短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发函的中间环节,提高机制运行效率,牢牢守住中小微企业的生命线。”胡鹤飞说。
高位推进、强化引领、协同发力,宝山法院的涉诉信息说明服务的核心,就是把准了涉诉中小微企业在经营发展,尤其是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予以靶点发力;通过主动作为,让金融机构第一时间及时准确掌握涉诉企业的相关信息,让金融机构愿贷、敢贷,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这背后体现出来的就是,我们服务跨前一步,那么企业就少跑一步,这样一种理念在里面;也让我们的金融资源更好地为中小企业的发展精准灌溉。尤其是对于初创企业,还有科技型企业来讲,对于我们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来讲,是有很大促进作用的,能为创新企业留足发展空间,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所长王果这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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