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上海:彪悍女失主公交车上勇抓小偷 热心乘客出手相帮
监控画面显示,乘客李女士当时已经感觉到不正常,掏了掏口袋,然后嫌疑男子将一张银行卡丢在公交车车厢地板上。李女士一看,发现这是她的银行卡,就一把抓住蔡某,而此时被害人还有一个孩子坐在座位上不知所措。
李女士把卡捡起来,随后一把揪住他的衣服领口开始质问嫌疑男子,嫌疑男子装傻充愣。
李女士随后拿出手机报警,该男子试图挣脱,李女士从后背将该男子抱住。
没想到的是,该男子试图跳下车窗逃跑,此时,另一位素不相识的男乘客上前帮李某拽住嫌疑人。三人抱成一团,而民警在接报后很快就登上公交车,将嫌疑人当场控制住。据嫌疑人蔡某交代,当时他想偷公交卡,发现偷来的是银行卡后就嫌弃银行卡没法套现,将银行卡扔在了地上。
蔡某落网后,开始叹起了苦经,说自己家里经济拮据,母亲生病、孩子年幼需要照顾,言下之意是自己不得已才实施盗窃。
蔡某称:“这次出去我再也不做了,马上就回家了。我老妈在家里生病了,都是我照顾的。我老婆死的时候,儿子才3岁,老妈帮我把他带大的。”
而实际上,45岁的蔡某可不是第一次实施偷盗,他贵州来沪,无业且居无定所。经查,蔡某自2009年以来,先后4次因盗窃罪被判刑、行政拘留或劳教,而这是他第5次作案,可谓犯案累累。
在本案中,司法机关认为这是一种扒窃行为。所谓扒窃,它有两个特点:第一是发生的地点,在公众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比如说车站、码头、广场,或者是地铁、公交车,本案就发生在我们青浦区一辆公交车上。第二是犯罪嫌疑人所窃取的财物,应当是被害人贴身的财物。这个贴身有两个意思,一是放在贴身的口袋里,内衣或外衣口袋;另外就是触手可及的地方,比如说被害人把衣服放在椅背上。
检察机关介绍,对于扒窃银行卡的行为,由于具有财产属性,同样构成犯罪。
对犯罪数额的认定,如果窃取的是现金,直接以现金来认定犯罪数额;如果是记名的卡片,像本案当中,是张银行卡,或者是信用卡,这种记名的、取不出钱的,我们就认为它是具有财产属性的财物,对于扒窃行为,无论数额多少,都构成犯罪。
嫌疑人蔡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批捕,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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