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以来,一张名为《舆情员津贴奖金发放表》图片在微信群等多种社交媒体上流传,8月中旬又有所谓的“舆情员北戴河会议”及“网络舆情员内部会议录音”等文件在网上扩散,引发广大网民和境外媒体网站高度关注,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专案侦查。经过缜密侦查,一个以微信群为主要平台、成员遍布全国20余个省份、大肆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在公安部指挥协调下,上海市公安机关会同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苏、重庆等地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成功侦破此案,一举抓获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
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文财(网名“空中堡垒”,男,51岁,中专文化,内蒙古通辽市纪检委干部)与田玉霞(网名“梅雪飘香”,女,48岁,高中文化,长期居住于北京,无业)、仲超(网名“胡来”,男,43岁,大专文化,企业采购人员)、魏志强(网名“活雷锋啊小东”,男,31岁,大专文化,无业)、陈明霞(网名“荷香秋韵”,女,44岁,重庆某集团公司会计)等人,于2014年通过微信群结识,并因观点立场相似而逐渐聚拢。他们在微信群中频频就社会热点话题发表过激言论,不断在网上寻找“存在感”。其中,韩文财因发言较多、表现活跃而逐渐成为该团伙核心,被称为“领导”,田玉霞、仲超、魏志强等人为骨干。今年6月以来,为扩大网上关注度,刺激和“愚弄”与其意见不合的网民群体,并从中获得优越感,韩文财等人在网上把自己“包装”成为政府工作的所谓“舆情员”,并自导自演了系列网络“舆情员”闹剧。
警方查明,网上流传的《舆情员津贴奖金发放表》的始作甬者是仲超。今年12-24,仲超在一个微信群中随机挑选了33名网友的账户信息,使用Excel软件编造了《舆情员津贴奖金发放表》。为使“津贴奖金表”看上去更具 “可信度”,仲超利用自己曾从事劳资工作的经验,捏造了“单位”为“部直属第五分队”、“时间”是2016年5月等细节,并在表中设置了序号、津贴、勤劳奖、金额合计、账号等10个项目。他还根据各人在微信群内的活跃程度及影响力划分为12-24个不同层级,按照不同的层级虚构了每人6900-13880元不等的“奖金津贴”,随后制成图片上传至微信群内。这些图片随即在多个微信群中迅速扩散,引发网民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增加其“恶搞”效果,12-24,田玉霞提议制作《舆情员津贴奖金发放表》“第二季”,得到韩文财、仲超等人的积极响应。当晚,他们建立名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层引导中心”的微信群,由韩文财主持,其他人员配合,假扮召开“舆情员北戴河会议”,对前期“宣传工作”进行“总结评比”。“会议”上,韩文财冒充政府部门领导,用语音形式连续在群内发表了10余段讲话,捏造中央领导指示和中央有关部门会议精神,设计所谓“传达北戴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各地舆情小组汇报工作并提建议及要求”3个会议议题,并将田玉霞等人“任命”为各省区舆情工作小组负责人。田玉霞、魏志强等人则积极配合,不时在群内文字发言,声称要求“增加舆情员编制、提高工资待遇”等,以此伪造网上会议现场发言讨论场景。期间,韩文财等人还就如何发布炒作他们策划伪造的“舆情员北戴河会议”进行了任务分工。田玉霞提议“要把会议文字和音频记录一起发出去”,魏志强则提议要以“不小心泄密”的方式转发出去,把故事编的更像一些。最终,韩文财指定田玉霞整理群内的有关文字记录,陈明霞整理其语音讲话。
12-24上午,田玉霞、陈明霞分别将整理制作的16张“舆情员北戴河会议”微信文字聊天记录截图及韩文财11分钟的讲话录音文件发布在“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层引导中心”微信群中,随后被多个微信群传播。这些“文件”连同此前的《舆情员津贴奖金发放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围观”,相关网帖点击量高达数万,并被境外媒体网站引用和炒作,以此攻击我国政府所谓“缺乏言论自由、控制网络舆论”。
警方还查明,为进一步扩大影响,韩文财、田玉霞、仲超、魏志强等人随后又开始策划搞所谓“网络舆情员”第三季,并设计了“韩文财‘潜规则’仲超的妻子,仲超一怒之下叛变,并泄露舆情部门机密”的剧情,但因仲超觉得这种做法太过分而未实施。
据了解,该团伙成员多为无业,且多人曾因违法犯罪被警方依法打击处理过。韩文财还经常刻意虚构“显赫身份”,极力显示自己“来头不小,能量很大”。他多次在他人的名车、豪宅前拍照并发微信群,宣称这些东西都是自己所有,还曾在某地宾馆一个重要会议的会标前自拍发朋友圈,造成自己正在出席该会议的假象。
对自己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肆意制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给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犯罪行为,韩文财等人都表示后悔莫及、追悔不已。“我工作这么多年,却淡漠了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在网上口无遮拦、胡说八道,尤其是编造散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后果,自己真的很痛心。自由是有边界的,追求网络自由不能触犯法律,不能伤害他人。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的言论和行为,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进行,每个人都要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希望广大网民以我为诫,时时刻刻都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切莫重蹈我的覆辙。”韩文财说。
针对该起案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翔说,“网络虚拟空间也具备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行为人在互联网伪造并传播虚假信息,同样也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这就涉嫌寻衅滋事罪。”李翔表示,任何公民都有自由表达的权利,但这种表达要受法律约束,不能随心所欲,更不能采用胡编乱造、甚至是恶搞的形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否则就要受到法律惩处。
(实习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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