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盗窃6000元当“救命钱”?男子留字条称是借不是偷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网吧老板说,上午7点他发现前台一个人也没有,打了收银员周某的电话也没人接听。之后他打开抽屉发现,周某留下的字条,声称钱是他“拿走”了。
网吧老板告诉民警,收银员周某是他在案发前一天刚刚招聘来的。根据周某在应聘时留下的身份证信息,民警很快将周某抓获。周某交代,钱确实是他拿的,但主动留下字条,应该只能算是借钱,不能算是盗窃,但事实上是他所想的那样吗?
网吧监控显示,1月25号凌晨4点40分左右,正在上班的网吧收银员周某,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白纸,写完留言后又放回了口袋。几分钟后,便开始翻找起网吧前台的抽屉。嫌疑人经过观察之后,打开了他左侧放收银款的抽屉,拿出了一个黑色的钱包,现在他已经把钱包收到衣服里面,然后他观察了一会,站起身来到收银台的右侧。从里面拿出了一沓钱。
拿到钱之后,周某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提前离开了工作岗位。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也没有与网吧老板取得过联系。雨花台公安分局西善桥派出所刑侦民警鲁硕硕:“这个钱并没有如他在纸条上所说的,去拿去急用了,而是他拿着这个钱,离开现场之后,花了大约1200元钱打车费去了浙江,然后大概有3000元给了她女朋友。 ”
最终周某交代,由于赌博而欠下不少赌债,为了快速弄到一笔分钱,又能逃避警方的打击,便萌生了应聘网吧收银员盗窃,再留下字条的想法。
雨花台公安分局西善桥派出所刑侦民警鲁硕硕:“嫌疑人明显表现出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去强行侵占他人财物,所以说这个行为,是一种盗窃行为,不会说写了一个字条就能改变(盗窃)行为的实质。 ”
目前,涉嫌盗窃的周某已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办理中。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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