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中国进行了第一次CRS金融信息交换。
CRS是金融账户统一报告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简称,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4年发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构成部分。承诺实施CRS的国家和地区,都要将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交换,以提升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
目前已有101个国家和地区,加入CRS框架,确认了信息交换意向。其中,被认为是”避税天堂"的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列支敦士丹,瑞士等一些国家或地区都列入其中。海外资产的隐身,将变得更加困难。
那CRS是否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关呢?
如果你居住在中国,没有境外投资的资产,那么CRS与你无关。
如果你在美国已经拿到绿卡,那么CRS与你无关,因为美国没有加入CRS。
如果你在海外只拥有房产、珠宝、艺术品、游艇等,那么CRS也与你无关。
财经评论员马元表示,CRS仅仅是针对在海外拥有金融资产的一些高净值人群,这类资产包括保险、股权,存款等等。这些过去没有缴税的,可能都要有一个补缴的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实施CRS后,将以“税收居民”身份而非国籍信息来判定进行信息交换。举例来说,李先生是加拿大国籍,但是长居中国,并且在中国工作,那么李先生就是中国的税收居民,在境外的金融账户信息需要交换给中国税务当局,而非加拿大税务当局。
此外,除了在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人,在海外持有壳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和已在海外设立家族信托的中国居民,以及在境外设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人群,也都将在交换信息之列。
开曼群岛
马元打了个比方说,如果中国的一个企业,在那些很小的岛国,也就是过去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地方,注册了一家境外公司。然后就把境内自己的产品卖给境外注册的公司,由于境外公司是免税的,以前就能从中享受大量税收上的优惠。
但是,这次境内外同时实施CRS,会导致这一人群在境外开立的个人金融帐户资产被披露,顺藤摸瓜,中国税务局稽查时会很容易查到这些钱并不是从境内换汇出境的。
一旦查询到境外的巨额收入,不仅面临巨额个人所得税补缴,并且在境外设立公司还面临25%的企业所得税,合计税务总成本可能高达40%。
按照国税总局设定的时间表,从去年1月起,境内金融机构开始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去年年底已经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也就是600万以上账户的尽职调查。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全部账户的调查。
总体而言,CRS的目标本质是反避税,CRS的核心目的是反洗钱。
对于故意隐瞒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我国税务部门可根据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核实纳税人境外真实所得,对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所得补征税款并进行处罚。而对于依法诚信纳税的个人和企业,CRS并不会增加其税收负担。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赵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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