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25日上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虽有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受害人杨妞花则在听到判决之后的瞬间落下了眼泪。她激动地对媒体表示,余华英至今没有悔过,今天第一次在她眼中看到了害怕。如今她提出了上诉,自己也将继续跟进,力争让余华英在法律上受到应有的制裁。
调查显示,被余华英拐走的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然而,这其中并不包括她卖掉的第一个孩子,那是她的亲生儿子。据余华英在庭上供述,1992年因经济拮据,她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出卖,获利5000元。从此,余华英开启了她拐卖儿童的犯罪之路,伙同他人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作案。
2004年,余华英使用化名在云南作案时落网,被判入狱8年,经过减刑后2009年刑满释放。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将余华英再次送上法庭。去年12-24,贵阳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判处其死刑。贵州省高院在二审裁定中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本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开庭,这次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的数量从11人增至17人,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律师张玉霞接受看看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拐卖妇女儿童罪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比如:被告人是犯罪集团中的关键人物,或者被告人拐卖的妇女儿童超过三人,或者被告人导致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重伤、死亡,就可以被依法加重处罚,这也是此次贵阳中院作出死刑判决的法律依据。此外,本案中,原告将民事赔偿额提升到了920万元。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一诉求是无法获得支持的。其实原告也明白,被告的经济能力无法提供如此巨额的赔偿,但却仍然提出这样一个主张,应该只是希望对相关的犯罪嫌疑人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
记者注意到,今天上午,贵阳中院外聚集了不少其他被拐儿童案的受害者家属,他们希望能够借助余华英案的审理,找到自家孩子的线索。面对镜头,他们还表达了对于人贩子零容忍的愤怒之情。
近年来,随着公安部门打拐工作的持续推进,陆续传出被拐卖儿童寻亲成功的消息,但由于时间跨度长、信息模糊不清等原因,人贩子的追踪和惩处工作,一直进行得较为艰难。比如,就在今天,另一起颇受关注的“梅姨案”中第9名被拐儿童已成功找到,自此,该案涉及的9名被拐儿童全部找回。但“梅姨”本人至今还未落网。
在这种背景下,余华英案的审理和判决显得尤为难得。律师张玉霞表示,从一审作出死刑判决,到依据事实发回重审,再到重审作出死刑判决。整个审理过程细致、扎实而又严谨,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判决,相信可以回应受害人和公众对于人贩子进行严惩的期待,可以对类似的犯罪嫌疑人起到震慑的作用。不过,拐卖儿童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仅靠“尾端”上的重判,并不足以让相关犯罪行为彻底消失。由于拐卖儿童问题的根源比较复杂,因此,需要家庭、社会等相关单元共同发力,通过一系列引导、教育、预防和惩治工作,来加强预防和治理。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案中,受害人杨妞花的勇气和理智持续吸引舆论关注,也从一个侧面对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形成了一种震慑,值得肯定。
编辑: | 阮丽 |
责编: | 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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