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五一”假期及春夏季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疾控发明电〔2024〕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2024年“五一”假期及春夏季新冠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全国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平安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五一”假期及春夏季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我国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新冠病毒JN.1变异株引起的全球疫情已过高峰并下降至较低水平,我国新冠疫情持续保持低水平波浪式流行态势,但新冠病毒仍在变异,疫情仍存在一定的反复性。我国部分传染病防控面临新情况新特征,部分地区流感疫情仍未回落到往年同期水平,百日咳疫情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加,多病共同流行成为常态。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现登革热、麻疹等疫情反弹,境外疫情输入我国风险增加。“五一”假期人员流动性上升和聚集性活动增加,可能加大疫情传播风险,防控任务艰巨复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始终把新冠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懈怠、防控不放松、措施不加码,坚决盯紧看牢、常抓不懈,扎实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细,继续保持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口岸疫情防控
各口岸要密切关注全球新冠、登革热、麻疹、疟疾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尤其是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及重点来源国传染病疫情情况,按照“一国一策、一病一策、一口岸一策”原则,不断完善相关方案预案。疾控、卫生健康、海关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疫情流行趋势、病原变异等情况。落实入境人员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措施,做好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抽检,加强对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异常人员的卫生检疫,对检疫异常人员发放《就诊方便卡》,做好健康风险告知。引导出境人员关注目的地疫情动态,做好个人防护;对入境人员加强健康宣教,引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就诊。
三、加强监测预警和调查处置
各地要持续落实病例报告、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病毒变异等新冠多渠道监测和呼吸道传染病多病原监测,及时掌握我国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特征和病原谱变化。各地要结合春夏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及本地实际开展监测预警工作,强化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学校聚集性疫情监测,百日咳疫情上升地区要加强病原学监测和分析,登革热、疟疾等蚊媒传染病输入疫情上升地区要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各地要动态开展疫情形势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流行特征和发展态势。发生疫情后及时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做好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
四、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
各地要根据本地春夏季传染病流行形势做好医疗救治应对准备,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传染病早期识别和诊疗能力。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强化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发热门诊、急诊等医疗应急值守安排,选派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值班值守,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
五、加强预防接种
各地要持续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围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的核心目标,加强接种率监测评估,认真组织开展查漏补种工作。进一步优化预防接种服务,促进适龄儿童及时、全程接种百白破、麻腮风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继续推进重点人群接种含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的新冠病毒疫苗。严格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做好冷链管理,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确保接种安全。
六、加强重点机构疫情防控
各地要加强养老、托幼、学校、社会福利等机构的疫情防控,督促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指导托幼机构、学校落实好晨午检、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因病缺勤缺课追踪与登记等措施,加强食品和饮用水管理,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健康和校园安全。指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加强外来人员探视、老年人和儿童回家及返院管理,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人员要及时就医排查,降低疫情引入和传播风险。
七、加强旅途和旅游活动疫情防控
各地要指导客运场站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加或开放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引导乘客有序进出站、候乘车(船、机),加强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交通运输工具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倡导旅客进入客运场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科学佩戴口罩。各地旅游景区要及时动态疏导客流,避免室内场馆大规模人员聚集,做好室内旅游场所和室内场馆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适当增加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频次。住宿、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确保公共用品用具、饮用水、食品等卫生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生的风险。
八、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要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疫情信息,做好科学解读和健康提示,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群众自我防护和及时就诊意识。引导出行人员提前了解目的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做好出发前、旅途中和到达目的地后的防护准备,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防蚊虫叮咬等防护措施。倡导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避免参加集体活动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和社会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个人在疫情防控中的“四方责任”,将新冠疫情防控中的好机制和好做法常态化、制度化,继续坚持联防联控和多病同防,强化平急转换。加强“五一”假期值班值守,建立完善轮班轮休制度,做好医疗物资供应保障。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部署,盯住关键环节、突出防控重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及时排查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坚决防止由于工作不细、管理不善引发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编辑: | 王力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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