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老父亲卖房分钱给子女。
多年后,老父亲起诉小儿子,要把钱拿回来。
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宝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王国侠。
原告是88岁的刘老先生,曾经这个老人家把30万元钱,赠与给了小儿子,现在双方发生矛盾纠纷了,老人就来起诉,想把这个钱要回来。
亲生父子对簿公堂,打官司就有输有赢。如果判决,一纸判决书很可能成为了父子关系中一道无法消除的裂痕。王国侠不想看到这样的情景,于是把原被告都叫到了法院,进行调解,她希望能做通双方工作,达成和解。
她劝说被告一家,大家都是有父母,有子女的人,再考虑考虑,你自己都快要做外婆了。想一想,能不能,哪怕不是说30万都还,那么部分能不能返还。
在调解中,作为被告的小儿子刘仲,几乎是一言不发,全程不是代理律师发言,就是妻子作为代理人表态。而另一边,老父亲刘老先生在大儿子的陪同下也来到了法院,作为老父亲代理人的大儿子刘伯,则是态度坚决:现在是要把赠与的钱拿回来,原来老爷子房子卖掉的钱,他拿多少钱出来,我们都(拿出来),去买一间最好。
老人还没开口,刘伯就替父亲一口拒绝了调解。很显然,这场官司并不仅仅是父子之间的矛盾,而是牵扯到了整个家庭。大儿子刘伯觉得,如今的矛盾,都是弟媳妇搞出来的。刘伯说,老父亲每月有近8000元的退休金,如果不卖掉名下唯一的房子,日子是可以过得很舒心的。当初旧改征收时,自己是真金白银贴了一间房,才置换来父亲和弟弟的两套房。置换回来的两套房,父亲一套,弟弟一套。刘伯说,另外,当时老父亲还答应百年后,名下的房子会留给自己的儿子,也就是老人的大孙子,但这引起了弟媳的不满。双方争执了起来,老父亲从中说了几句,刘伯脾气不太好,也和父亲吵了起来。在刘伯看来,自己这番话让老父亲觉得一下没了着落,这才会被弟媳拿捏,卖了名下唯一一套房子。
2015年,刘老先生卖掉了自己名下唯一的这套房子,所得的100万房款,自己留了20万,生下的分给了大儿子50万,小儿子20万,大女儿10万。之后,刘伯因故离开上海,几年后他再回来,发现弟弟,弟媳并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好好照顾父亲。
刘伯说,当时老父亲瘦得皮包骨,他十分生气,就劝老父亲去起诉弟弟刘仲,要求他还钱。法庭上,被告一直叫屈,他们表示自己家确实是有两套房子,一套动迁房和一套经济适用房,但这些和老父亲没有关系,也从来有承诺过,卖房也不是因为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钱款的原因。
对于刘伯提出的,把钱都拿出来,重新买房子的想法,小儿媳表示,自己家没有能力,住房条件几个其他子女都比自家好。对于所谓不愿意赡养父亲的指责,小儿媳妇更是觉得是莫须有:也叫爸爸跟我们一起住,但是他不肯住,我们也没有办法。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老人第一次起诉小儿子了,在这之前,老人曾以确认居住权为由,将小儿子刘仲告上法庭,但法院审理后,并未支持。这次,在大儿子刘伯的要求下,老人又以归还购房款为由,再次将小儿子告上法庭。两次诉讼,不仅让老人受诉讼之累,更花费了数万元的律师费。更重要的是,即便费钱费力,老人同样要面临可能的败诉风险。王国侠解释说:权利已经转移了,这个时候你要撤销,法律规定了,你必须符合法定事由才能撤销。但是法定撤销权也不是说,你一直都能行使的,它有一个时间的要求,赠与人在知道,或者说你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时候,一年之内你才能申请撤销。超过这个一年你就不能申请撤销了。
王国侠不忍心年迈的老人为了家庭矛盾劳心费力,也希望能够修补他们的情感裂痕,调和他们的矛盾。那么,王国侠能否修复这段破碎的亲情呢?我们下期节目将继续讲述。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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