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
小坊报道了一条新闻,
表妹想申请成为表哥的监护人
却一直都没成功。
据此前报道,求助人刘女士的表哥今年45岁,从小被诊断为智力障碍,认定为智力残疾3级,前两年又失去了双亲,无法独自生活,便住进了一家护理院。刘女士是表哥母亲这一边亲戚当中最合适的人选,本人也想主动做表哥的监护人,承担起照顾责任,但是申请过程中,却在法院和居委两头来回奔波,未能成功。
原来,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们的监护人有4类人群。按照顺序,表妹属于第4类,如果想做监护人,必须经过被监护人 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然而,刘女士的申请之路,就是卡在居委会这里。
居委拒绝出庭表态,因为表哥父亲这边的亲戚一直没找到,万一现在表态同意了,事后有其他亲戚找上门,会不会惹来麻烦呢?
不少坊友都参与了讨论,
有很大一部分人都认为,
难道居委会怕有风险、怕担责任,
就索性什么都不做吗?
也有网友提出,
居委的顾虑是可以理解的,
但希望能建立一个健全的机制。
万一哪天真的有亲戚上门找到居委,
是不是相关部门也能帮忙一起面对?
当时,
坊记找到属地高境镇,
工作人员表示会联系公安,
继续寻找刘女士姨夫这边的亲属,
不少网友也在等待着后续。
如今已过去近一个月,
来看坊记最新的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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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亲戚找到了!已经表态
在本月初记者第一次介入采访后,属地高境镇便对接了相关部门。目前,已经找到了刘女士姨夫这一方的亲属。
已经找到一个伯伯两个叔叔,还有一个是姑姑。伯伯已经去世了,我联系了伯伯的儿子,还联系了他的小叔叔,他们兄弟姐妹还是要商量一下的。
现场,
记者拨通了该亲属代表的电话,
对方表示,
他们已经商量出了结果,
"同意让女方亲戚当监护人"
居委方面表示,
他们也和刘女士姨父家的亲属代表
进一步商议了时间,
将当面进行确认。
"因为(亲属代表)哥哥姐姐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我们也考虑到是不是要居委会(人员)过去一下,以书面形式把它记录下来,我们也是会跟刘女士进一步联系,后一步的工作做下去。"
对此结果,
求助人刘女士感到很欣慰,
她也会好好照顾自己的表哥。
前期虽然有很多困难,但是后续经过派出所、街道、还有镇里的帮忙,也找到了男方(亲属),也愿意给我们女方做(监护人)。我希望后续能够有个圆满的结局,我也会把我的哥哥照顾好的。
律师:如有同类情况
应提前做好"意定监护"
事情圆满结束,
不过也许有坊友会提出,
如果遇到此类特殊、复杂的情况,
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实只要提前做好
意定监护,
完全可以规避掉
未来可能出现的矛盾。
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山表示,《民法典》关于意定监护人的规定,就是由协议来确定一位监护人,“比如说在患者的父母在世的时候,(被监护人)的父母通过协议的形式来商量确定,由一个自己的兄弟姐妹或者亲友,在自己不能作为孩子监护人的时候,由他继续担任孩子的监护人,那么这个矛盾就不会产生了。”
此外,如果监护人在监护过程当中,履行了对监护人不利的事项的时候,其他可能成为监护人的人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这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相关利益。
记者 | 臧倩、汪鑫
编辑 | 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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