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宣布,美国将退出《巴黎协定》,这个决定给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带来诸多挑战,最为重要的一个挑战,就是大大增加了气候变化应对的不确定性。
第一,美国是否就此退出《巴黎协定》?
尽管特朗普宣布了美国政府的决定,但根据巴黎协定的规定,要实现真正的退出,还必须有一个3+1的周期。
《巴黎协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了缔约方的退出条件:自本协定对一缔约方生效之日起三年后,该缔约方可随时向保存人发出书面通知退出本协定。任何此种退出应自保存人收到退出通知之日起一年期满时生效,或在退出通知中所述明的更后日期生效。
在如此长的4年时间里,美国政府对气候变化应对的观点是否还会有所变化,进而影响目前已经做出的决定,这是一个未知数。
第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是否会被阻断?
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基础上的《巴黎协定》,重点在于通过各国的自主贡献文件,来确认各自的减排和应对责任。
而各国的自主贡献是在力量平衡的基础上做出的,在美国退出的情况下,各国气候变化应对的力量平衡会不会被打破,进而破坏现有自主贡献的基础,从而对《巴黎协定》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本身造成打击,这是第二个未知数。
第三,中国是否会肩负起领导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进程的重任?
在美国退出《巴黎协定》的情况下,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力量和信心都受到影响,中国是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同时也面临着生态环境保护的巨大挑战,对中国而言,美国缺席的消息“喜忧参半”,面临欧盟的紧逼和发展中国家的期盼,中国是否有意愿和有能力扛起应对气候变化的大旗,这是第三个未知数。
面临这些不确定性,我们所需要的是从中找到一些确定的因素,然后根据这些因素做出判断,及时采取对策。
第一,无论美国是否最终退出《巴黎协定》,美国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成员,也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不可获取的一员,美国无意彻底推翻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总进程,就此而言,美国仍然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者”,而不是“对抗者”。
第二,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进程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重机制同时发挥作用的结果,除了各国政府的积极支持之外,在过去25年的努力下,依赖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市场机制已经悄然成型,由此,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技术路线已经不可逆转,应该说,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是大势所趋,并非某一个国家的决定所能改变。
第三,单就排放和减排的规模而言,中国已然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事实领导者”,但如果要在全球范围内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节能减排,中国实则“有心无力”,也就是中国没有在能力上做好担当“领导者”的准备。当然,在理念和道义上,中国一定会通过继续履行自主贡献文件中所承诺的各项任务,做好表率工作。
总之,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美国“退群”并不可怕,我们所需要的是,通过“干中学”的过程,在国际社会构建一个具有确定性的、稳定的国际治理体系和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框架,以此来应对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变数。
(作者: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李志青 编辑:杨超、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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