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不是药神》现实版再度上演。
河南一位母亲为了给患病的儿子代购救命药,被认定为“贩毒”,尽管检方最终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这个罪名仍然让她觉得无法接受。
这位35岁的李女士儿子患有罕见的癫痫病,据她介绍,治疗这种病的药国内医院都没有,在医生的牵线搭桥下,她找代购从国外买了一种名为氯巴占的药,结果药效显著,儿子的病情得到控制。
但就在李女士重燃希望的时候,今年7月,其代购群的群主“铁马冰河”要了她的地址,要求将海外购买的氯巴占寄给李女士,再由李女士将包裹转寄给该代购。正是这个包裹让她卷入了一场“涉毒”诉讼。随后,李芳被警方以涉嫌“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两个多月后,12-26,中牟县检察院向李女士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认为,李女士构成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但因“初犯”、“为子女治病诱发犯罪”、“未获利”等原因,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予起诉。与此同时,另外3名帮代购者代收氯巴占包裹的患儿母亲,也被检方认定为同样罪名,但免于起诉。
今天上午,李女士的代理律师在接受东方卫视记者采访时表示,李女士对于这一罪名无法接受,她认为该药品和毒品还是有着本质区别,同时她也担心判决结果会影响孩子能否继续用药,目前她打算向检察机关提前申诉,希望检方认定其为无罪。
那么,李女士从国外代购的氯巴占到底是一种什么药呢?据医生介绍,氯巴占目前在超过100个国家获批上市,普遍用于癫痫疾病治疗。对于患有难治性癫痫的儿童来说,可以说是“救命药”。但目前在国内没有仿制药或进口获批上市。
同时,由于该类药品具有成瘾性,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使用,也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因此,氯巴占被我国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名单。而根据刑法第357条,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于毒品范畴,这一点若被“毒贩”等不法分子利用,也容易产生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产生危害。
一边是母亲救子心切的迫不得已,一边是国家明确的法律规定,在人情与法理之间,该如何寻求平衡?
特约评论员岳雪飞律师就表示,在这起案件中,检察院正是认为李女士在刑法上确有犯罪情节,但同时又酌情考虑了她为孩子治病这一特殊原因,在法律和情理相冲突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一定是经过慎重考虑后,才作出了“定罪但不予起诉”的决定,在她看来,这对于这位母亲而言已经是比较好的结果。
那么,氯巴占在国内有没有可替代的药物?这位妈妈遭遇的困境又该如何解决?对此,有精神卫生专家表示,氯巴占因为效果好、副作用小,很难找到完美的替代药物。事实上,早在2017年5月,国家卫健委就曾发布过《关于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建议清单的公示》,10毫克的氯巴占位列其中。不过,目前仅一家公司申报,且尚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有专家就建议,在国内相关药物尚未上市的情况下,从满足罕见病患者的需求来说,国家层面是否能够建立绿色通道,由政府出面进行采购,然后按照合理的价格销售给罕见病患者,解决药物可及性问题。
再进一步说,各相关部门能否坐下来共同商讨,拿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国内短时期内有合法化、本地化生产的可行性吗?对确是用于治疗的海外代购,能不能给予进口证明,并且严格监管流向?对于疗法确切、替代性差的救命药,能不能加快审批上市进度?只有这些综合举措共同发力,才有可能使患者不再陷入或违法或无药可用的两难境地。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彭晓燕 张蕴昆 陈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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