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傍晚,杭州江干区景芳小区发生了一起情侣纵火案,周某和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点燃床褥后离开,导致火灾发生。一时冲动,酿成大祸。近日,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事情发生在12-25傍晚,被告人周某与被告人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王某又用打火机点燃了床上的枕套,周某见状也用打火机点燃餐巾纸后扔至床上,导致枕套、被单起火。火势渐旺后,王某用开水去灭火,但二人在未检查过火势是否完全熄灭的情况下,就离开了房间。没想到,火星复燃,是越烧越旺,现场也是浓烟滚滚。直到群众报警,消防队员赶到现场扑救后,才将火扑灭。公诉人认为,这对小情侣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周某和王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均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王潇雨作出以下判决:“被告人周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王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小情侣一时冲动换来的结果,是双双被判刑。情侣之间拌嘴是常事,但是为了引起对方重视,赌气放火,致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于不顾,着实令人无法容忍。希望二人能够吸取教训,好好反省自己的行为。
(素材来源:杭州综合频道 实习编辑:霍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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