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晚21时许,浙江台州一辆浙JCOXXX号白色小轿车与一辆突然左转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随后,轿车驾驶员拿着手机离开了现场,过了6分钟左右,“他”又主动回到了事故现场。
接到报警后,温岭交警大队大溪中队民警陈澍阳带领值班人员迅速前往勘查。
一名29岁的男子罗弟弟(化名)声称是他撞倒的三轮车驾驶人李某。他告诉民警,当时自己在左边的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右边车道的电动三轮车突然左转弯,自己来不及刹车就撞了上去。
事故发生后,他也询问李某是否需要就医。之后就到旁边打电话给哥哥咨询该如何处理。
听起来合情合理,但民警在询问中发现,罗弟弟讲述事故经过的一些细节表述不清,无法自圆其说。
随着调查的深入展开,民警很快发现,罗弟弟有一个双胞胎哥哥,而这辆浙JCOXXX号白色小轿车系哥哥所有。那么哥哥跟这起事故究竟有没有关系呢?民警遂即电话通知哥哥到中队接受调查。
哥哥面对民警询问,一口咬定,当天肇事的就是自己的弟弟。至于白色轿车的确是自己的,出事当天车子被弟弟开走,对弟弟撞伤李某的事情,也是弟弟打电话告诉自己才知道的。
经多次询问,兄弟俩都对这一说法毫不松口。与此同时,民警调取了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反复分析、比对。
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终于在视频中发现了关键性线索:当时离开现场时男子穿的是一双白色拖鞋。而回到事故现场的男子,穿的是一双黑色的布鞋。
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兄弟俩迫于压力,终于承认了哥哥肇事逃逸、弟弟顶包的事实。
兄弟俩是湖南省邵阳市人,目前住在大溪镇白塔村,当晚哥哥驾驶白色小轿车途经杭温路白塔村路段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由于自己喝了酒,怕有酒后驾驶的嫌疑。于是掏出手机,拨通了双胞胎弟弟的电话。
通完电话没几分钟,弟弟就来了。哥哥让弟弟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当时弟弟穿了一双黑色的拖鞋,怕穿拖鞋开车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哥哥特意去旁边买了一双黑色布鞋给弟弟换上。恰恰是这一细节,让兄弟两人的“掉包计”露出了马脚。
最终两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12-25,哥哥因交通肇事逃逸被温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弟弟因提供虚假证言,被温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来源:台州交警 编辑: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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