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笔:姜琳炜
上海市二中院刑庭入额法官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法学硕士
英国伦敦大学全日制法学硕士
办了很多年的刑事案件,也审理了不少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一般都是职务犯罪,但最近审理的这个倒是“另辟蹊径”,他并非用自己的职权直接去犯罪,而是利用掌握的行业知识去实施侵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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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起卖房,无妄之灾博同情
2019年底,本市某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张某将其父母坐落在他区的房屋挂牌出售,在办理产权交易前,张某就将房屋交由下家进行装修。
在装修过程中,有市民向“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反映房屋承重墙被敲毁。次日,该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即委托某检测公司对该房屋进行检测,以认定承重结构是否损坏。检测公司派员至上述房屋内进行检测后现场拍照取证并将数据传送给城管执法中队。
此后,一审法院认定张某在与检测公司交涉的时候,敲诈勒索了该公司的钱款,对张某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刑罚。张某不服,提出上诉。
受理案件后我的第一反应是惋惜,张某是市场监管局的公务员,四十出头干事业的年纪,硕士研究生学历,他妻子也是公务员,夫妻俩人儿女双全,有车有房,简直是人生赢家啊。维个权怎么就变成了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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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言巧语颠倒黑白,几令质疑
为慎重起见,开庭前我特意去提审了张某。
张某言之凿凿,认为是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检测结果且收取虚高检测费用,影响了房屋装修进度,继而影响了房屋过户时间,导致房价随市场行情下跌十万余元,他还多付了交易契税;为处理此事他误工多日,他父母还因为焦急而生病住院。所以,他是通过市民热线投诉检测公司的违规行为,同时出于正义感举报该公司在对外网站上发布的违法广告。
张某还称,之后检测公司让其前去协商,并承诺赔偿,他考虑了房价、契税以及父母住院的费用等,向该公司提出20万元的主张,双方就此达成了和解。但是,检测公司事后反悔,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这些解释听起来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啊。
真相到底如何呢?
难道是原审法院没有查清事实?还是法律认识上有所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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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研判证据,还原真相
庭审时,张某还是坚持其是维权的说法。
庭后,我联系了涉案房屋的下家,专门进行了实地走访,详细询问了整个事件的过程,又去检测公司调取了张某当时所谓维权时的谈话录像。
案件的真相终于得以还原。
原来,下家在支付了房屋全款后开始装修,检测公司受委托将检测数据传给城管执法中队,但是并未收取检测费,后城管执法中队未对敲毁承重墙的行为进行处罚,只是要求恢复原状。下家自行恢复了承重墙,并出资委托另外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过关后,与张某进行了房屋过户,张某并未多支付交易税,也没有所谓的房价下跌损失。
此后,张某以其父亲的名义,通过“12345”市民热线,投诉检测公司的检测员,在检测过程中收取1万元的检测费;同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举报检测公司在网站上使用“最权威”等字眼,涉嫌违法发布广告。
市场监管局就此启动对检测公司的调查。检测公司得知举报系张某所为,即与张某商谈,想让其撤回。
张某以检测公司将面临巨额罚款,甚至被吊销资质为由,索要20万元。
检测公司为能撤销举报,将20万元转账至张某提供的其母亲的银行账户上。
但是,张某未能撤回举报。
检测公司仍然受到了行政处罚,故报案。
4
教训深刻,引人深思
真相大白,枉我之前还同情了张某一番。张某并非合法维权,而是利用自己在市场监管领域掌握的专业知识作为自己伺机敛财的手段。
案发后张某还不知悔改,口口声声称系正当维权、系正义之举,锒铛入狱的结局是他自己作出来的,怪不得任何人。
张某的犯罪给专业人士敲响了警钟,每个人掌握的专业知识是用来合法地给社会、给家庭增加财富,为普罗大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的,如果用在歪门邪道上就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稿件来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翔 人像摄影:施蕾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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