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关注上海首例涉嫌高空抛物罪案件的后续进展,今天,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於某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检察机关还对案件被害人蒋女士开展了进行司法援助程序的相关审查。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於某从高空抛物致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俊表示:“我院的量刑建议是判处(於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如在法院审理阶段出现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进一步调整量刑建议。”
同时,根据被害人蒋女士的申请,检察机关来到蒋女士所在小区的居委会,开展采取司法救助程序的相关调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对生活造成一定苦难的,可以采取司法救助措施。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姬兰涛说:今天来到这里,主要是对申请人生活情况及医疗情况进行一个初步的核定。
被害人蒋女士称:“这期间的治疗费用,对方没有赔付,一直是我们自己垫付的,然后这么久没有正常去工作,家里的经济还是比较困难的,今天也是申请了司法的救助,非常感谢司法机关给与我们帮助。”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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